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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出台9项举措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5月04日11:14

  中广网重庆5月4日消息(记者陈代泽 实习记者谭科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重庆市工商部门正式出台9项举措,以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1 、严格检查许可事项。对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经营者,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出核定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经营方式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其他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食品的问题。确实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要劝其退市,转向经营其他项目。

  2 、严格检查经营条件。对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大型商场(超市),要通过实施经营条件现场核查,发现缺失的项目,督促其配齐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3、 严格检查进货查验情况。每个供货商应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每个品种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都必须责令其立即下架、停止经营。

  4 、严格检查过期变质食品退市情况。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设立专区、专柜明示销售;对退回供货商的临近保质期食品,要建立专门的退货记录或保存退货票据;对过期变质食品,必须下架销毁,不允许退回供货商。下架销毁的食品必须要有销毁记录。

  5、 严格检查“一单通”使用情况,纠正随意简化名称、漏填法定项目的现象。积极探索“入市查验”管理,从源头解决购销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问题。

  6、 严格检查食品标签。凡未按规定标记要求项目的,应责令其停止销售,或者退回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销售的散装食品标签上需完整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事项。不同生产日期、不同批次的散装食品混合销售时,要在标签上注明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

  7 、严格落实食品质量检测。对20种散装食品容易添加的10种食品添加剂要进行不间断的排查。要加强敏感食品、高风险食品的定向抽检。

  8、 严格落实信息公示。督促经营者提供销售凭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引导经营者把自加工食品的配料在加工销售场所公示,并在当地工商所备案。

  9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作者:陈代泽 谭科艺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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