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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大火 台“监委”:胡志强有责任拟二次弹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04日17:14
资料图:台中市夜店火灾死者联合公祭,胡志强夫妇率队致意。台湾“中广新闻”
资料图:台中市夜店火灾死者联合公祭,胡志强夫妇率队致意。台湾“中广新闻”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中市阿拉夜店大火酿成9死12伤的重大伤。台“监察院”调查后表示,台中市都发展局长黄崇典、经发展局长朱蕙兰、消防局副局长吴青芳三人,明知阿拉夜店长期违规营业,却没有积极妥善处理,导致悲剧发生,三人有重大违失,决定通过弹劾。

  至于台中市长胡志强的部份,在弹劾审查会时,以10票反对、2票赞成,弹劾案没有过。虽然胡志强未被弹劾,不过提案“监委”一致认为,胡志强必须要负起应有的行政责任,“监委”考虑提出“二次弹劾”。

  “监委”赵昌平说:“今天发生了这件不幸的事情,一位政务官应该坦然面对现实,承担人民负担的责任,这是从政人员应该有的态度。”

  对于没有通过的弹劾案,依法提案“监委”可在10天之内提出“二次弹劾”。赵昌平、洪德旋、余腾芳等三名提案“监委”表示,将会审慎评估,考虑对胡志强提出二次弹劾。

  胡志强对此表示,不管“监察院”做什么决定,台中市发生这么悲痛的案子,他永远记在心中,一定要想办法改善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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