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3月份以来,我国多地频现“电荒”,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战略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林卫斌认为,根本解决措施是上调电价。(中新)
●国家电网安徽分公司近年来以“车改”之名,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每年租车费达千万元。(京华时报)
●国家电网安徽分公司在合肥为职工建豪华小区。国家电网总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已了解到此消息,但未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应。(新京报)
国家电网集资房价格仅为市价4成,以我们熟知的商品房价格中地价3成、建筑成本3成这种大概的成本结构而保守地说,其房价应远低于成本。违反国家规定,损害社会公平和市场公平的问题且不说,不足成本价格的低价房,不用说是拿企业的钱补足的;究其性质,是不是私分国有资产?
就算这可以说成是“职工福利”,实际上违规与无限度地发放福利,与私分国有资产的界线也很难明确。况且,电网豪华小区、双拼别墅,不大可能是职工人人有份,那么这种少数人的“福利”便更难撇清私分国有资产的性质。
副处级以上干部配私车,以远低于市价和成本的价格搞集资房,第一个感觉,是国家电网公司的钱太多了。钱多得没处花,自然要琢磨花钱道;花钱的权力不受限,自然是什么道都合法了。同属垄断央企的中石化,因为钱太多,高管便公款购买茅台、洋酒享受;家门不幸出了“内鬼”,搞得那位“天价酒总经理”被严肃地“罚酒三杯”;可是出“内鬼”的几率毕竟低之又低,那么不出“内鬼”的地方,谁知道那多得花不了的钱都是怎么花的?“内鬼”不掌握的方面,谁又说得好买没买“天价烟”,洗没洗“天价脚”,唱没唱“天价歌”?而国家电网公司,我们都知道它同样不差钱,反倒同样犯愁如何花掉,那么除了干部配私车、贴补集资建房,还有没有我们不知道的花销,足可想象。
这么大的“支出”,“收入”何来?莫非就是某些豢养专家鼓吹的“涨价”?垄断国企以其垄断地位每年获取的利润以百亿、千亿计,而上缴国家的部分最高只有15%,这还是去年提高上缴额度50%以后;而这些年来,垄断国企90%、85%的利润去向一直说不清楚,或说干脆就没人给我们说过,那么我们猜想,就算大部分利润去向是合理的,即便这每年巨额的利润中滴漏出些小数点来,数字怕也是不菲的国企利润情况不透明,国企监管过于粗放,国企支出与消费中问题太多,我们作何猜想恐怕都不过分。
当然了,如果“罚酒三杯”式的自纠自查便可过关,那我们就不难理解为啥有关人士趋之若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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