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5月4日电 记者韩萍“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更加主动地选择用人民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纷争,更加积极地选择用人民调解的方式来参与社会管理,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这是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在日前召开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的。
李鹏新强调,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要求,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工作来抓。要深入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完善联动机制、衔接配合机制、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把“大调解”工作体系提升到更高层次、拓展到更宽领域,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司法行政机关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努力实现调解力量社会化、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手段多样化的目标,真正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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