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北市一诊所医师吕必新2009年帮一名心血管疾病病人看诊时,明知其有气喘症状,竟开出不得给气喘病人使用的药,导致病人心跳呼吸停止,急救后变成植物人,事发后还坚称不是他开的药造成。板桥地检署日前侦结,将他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起诉,并具体求刑2年半。
2009年11月,一名蔡姓病人在老婆陪伴下前往芦洲的民权诊所,让吕必新(64岁)看诊,病人主诉气喘、胸闷及心跳加快等症状。吕必新问诊后疏忽未注意,竟开立不得给气喘病患服用的药Propronolol(Inderal)给蔡姓病人。
蔡姓病人返家服药后不久后突然昏倒,心跳和呼吸已停止,老婆吓一大跳,立刻打电话向求救。经紧急送往万芳医院急救后虽有恢复心跳,但昏迷指数三,医师判定成植物人,至今仍须用呼吸器维持呼吸。
台“卫生署医审会”鉴定书中明确指出,吕必新开立的药,会加速气管平滑肌产生收缩作用,造成气道狭窄,气喘症状加剧,且会导致病人发生缺氧性心脏及脑病变,已被列为气喘病人禁忌用药。服用该药物后30分钟会开始作用,一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会达到尖峰浓度,影响心脏功能,严重可能导致心跳停止。事发后,吕必新非但回避对被害人家属应尽赔偿义务,竟还狡辩被害人重伤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开的药,态度恶劣,检察官依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嫌将他起诉,并具体求刑2年半。记者去电诊所询问吕必新对于被起诉的回应,他只说“谢谢关心”,已全权交由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