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5月5日讯(本网记者 汪长福) 昨天是“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5月4日当天适龄青年要放半天假。但是,导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有九成的适龄青年没有享受半天假期。
此次调查,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110名28周岁以下的在厦上班族,其中,约有13.6%的青年从来就不知道当天可以放假半天。
“五四”上班 青年“躁动”
“今天是青年节,但是公司没有通知放假半天,公司的男女青年们都在QQ群里发牢骚!”昨天上午,在厦门软件园上班的小林,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入同事们对“青年节放假半天”的讨论中。今年26岁的小林在这家公司做了3年,从来没有享受过 “五四”的半天假期。
小林也坦言,她所在的公司创建不久,几十号员工当中大半是28岁以下的青年,“要是我们这些青年都放假了,公司基本上也就空了”。因此,小林表示,他们发完牢骚后,还是照常上班,“大家该干吗的还是干吗去,没有懈怠”。
九成受访者 没有休假
导报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2007年12月,国务院明确,在5月4日当天适龄青年要放半天假。随后,国务院法制办进一步明确,“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
昨日,导报记者对110名28周岁以下的在厦上班族进行了随机采访发现,其中有99人明确表示他们在“五四”当天没有放假半天,占到受访总人数的90%。“今天还是我生日,公司不仅没有放假半天,晚上还要加班,连庆生的计划都泡汤了。”在岛内一家公司上班的李先生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这样抱怨道。
享受到半天假期的小吴表示,他们公司的放假通知明确规定,公司所有适龄青年在当天下午放假,因工作需要上班的,可以在本月内申请调休,不再计算加班费。导报记者发现,在这些受访者中,像小吴这样的“幸运儿”仅有11人,只占10%。
此外,导报记者还发现,这些受访者当中,有15名上班族从来就不知道“五四”当天可以放假半天,占到约13.6%;另外约86.4%的受访青年虽然知道这一规定,但是却没有真正享受过。
青年节上班 没三倍工资
“如果‘五四’半天假没得放,还要上班,那算是加班吗?有没有加班费呢?”受访者曹小姐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导报记者查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发现,“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今年“五四”青年节为星期三,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员工上班,也不能够像“五一”那样获得三倍工资。
有专家指出,青年节中适龄青年放半天假的规定距今执行已有3年,由于这“半天假”并非法律的硬性规定,而加班亦无相应的补偿福利,因此常常游走在“节假日”的边缘,成为事实上的“鸡肋”假日。
律师说法“五四”拒加班不能算旷工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青年员工在5月4日上班不能要求加班费,但这不等于单位可以强制要求该特定人群在这天上班。如果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拒绝加班,单位也不能算其旷工,更不能以此为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目前,一些企业对该节日采取漠视的态度,缘于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违反规定强制劳动者上班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去完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