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郄建荣“凡是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求的,将相应扣减所在省(区、市)的计划指标。”这是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的原则。该通知5日对外公开。
《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显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比去年略有增加。2011年国家只预留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指标,其余计划指标全部下达地方。
国土资源部要求,要优先安排民生建设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用地;对农村建设用地实施计划指标单列,同时还要保障基础设施、抗灾救灾、水利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用地。但是,对于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严禁供地。同时,还将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对于这部分土地允许依法调整使用。
国土资源部表示,将改进计划管理方式,落实计划分级管理制度。下达各省(区、市)的计划指标除预留必要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指标外,其余计划指标应分解下达到市、县。
国土资源部要求,严格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审查,实时监控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计划执行考核。凡是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求的,将相应扣减所在省(区、市)的计划指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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