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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黑社会寄两千封敲诈信 无一人汇款仍获刑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
2011年05月06日04:43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男子高勇、刘冰本来跟黑社会没关系,却假冒房山“周老八”团伙的漏网人员,寄出2000封敲诈信勒索财物。昨天记者获悉,尽管没有一人汇款,但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海淀法院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5年和4年6个月。

  据悉,高勇、刘冰均为河南安阳人,因为嗜赌输了不少钱,为了赚点钱补上亏空,刘冰上网搜索到了北京市房山区“周老八”黑社会团伙的资料,决定假冒周老八团伙的在逃人员,通过邮寄敲诈勒索信勒索财物。此后,两人首先拿出5000多元做投资,购买了5000张邮票和5000个信封,通过不法渠道买到了1张银行卡,并筛选出一些收信人和地址。

  信件全部制作完成后,由高勇乘长途汽车带到北京后,见到邮筒就下车塞信,共计投递了大约2000封信。在信里,他们自称周老八团伙的漏网人员,要求收信人向他们指定的账户汇款8000元,并要挟如果不给钱就杀害对方及其家人。

  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些信寄出后,没有一人给他们汇款。其中的一些人收到恐吓信后,则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很快将刘冰抓获。刘冰到案后,又协助警方抓获了高勇。

  庭审过程中,刘冰、高勇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虽然接到信件的人没有向他们汇款,但恐吓信的阴影仍然给人们在心理上造成了影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结合此案的社会危害性和具体情节来看,两人对60余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犯罪,犯罪数额累计达50余万元,数额巨大,应在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考虑到他们尚未获得敲诈款,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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