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现场 |
业主装修房子 物业收费一箩筐 事发泉州某经济适用房小区
涉及“公共水电周转金”、“楼道粉刷费”、“装修管理费”等,294户业主被收18.2万元
物业公司抱怨收费难,业主抱怨物业“乱收费”。2009年12月底至2010年8月底,泉州城郊接合部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就发生业主尚未入住就被物业乱收费一事,物业违规收取金额18.2万元。
回顾 还没入住 物业公司乱收费
去年8月底,钱先生的房子还在装修,前期物业就开始向他收取各种费用。物业列出一份清单,除了物业管理费539元外,还有“装修保证金”2000元、“公共水电周转金”300元、“垃圾清运费”359元(每平方米4元)、“楼道粉刷费”200元、“电梯维护费”200元、“装修管理费”179元(每平方米2元),共计3777元。
钱先生说,“装修保证金”和“公共水电周转金”还根据业主所在楼栋有无电梯有所区别,一般而言,有电梯者得多交一倍费用。
钱先生虽然也质疑物业,但迫于“不交就别入住”的压力,钱先生只好无奈地交了。
处理 294户业主 已有236户领取退款
为何还未入住就要交这么多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合法?泉州市物价局接到举报后,指派举报中心检查人员前往调查。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在物业列出的7个收费项目中,有5项违法,其中“公共水电周转金”、“楼道粉刷费”、“电梯维护费”、“装修管理费”4项不该收。而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及实施细则,垃圾清运费核定收费为2元/平方米,而该小区为4元/平方米,属超标准收费。此外,“装修保证金”是押金,并非收费,业主与物业公司须自行约定。
市物价局统计,该物业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8月20日期间,违反物业管理有关价格政策规定,以合约签订为由,对小区内的294户业主违规收取18.2万元。
查明后,市物价局责成该物业公司整改并于一周内将18.2万元清退给业主。据悉,至去年9月3日,该物业公司已向236户清退钱款,对剩余的已通知但未领取退款的业主,物业公司表示将按物价部门要求继续清退,保证把全部违规款退还给业主。
调查 潜规则 装修期间加收费用
泉州物业管理行业人士称,楼道粉刷费、装修管理费、装修保证金等大多是在装修期间收取的费用,由于物价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将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对应,但那些服务只是常规管理,而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还会提供额外的服务,例如在电梯内安装木板,对垃圾及水电的管理也与平时不一样,“这些是额外服务,因此需要额外收费”。泉州多位物业经理也称,“这在泉州物业管理行业是通行的做法”。
每人多收一天床位费 2年不到牟利上万元
2010年9月26日,惠安县物价局在接到病患者投诉后,对惠安某民营医院2009年以来执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该院在2009年1月—2010年8月期间,私自扩大收费范围,向住院患者每人多收一天床位费,据悉,其自定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仅床位费就多收了10935元!”物价局工作人员称,该院的行为违反了泉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医疗单位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
体温计、绷带费单列收费
体温计、绷带费、石膏绷带费、材料费,按照规定这些费用已经包含在住院费用里,不能单列收费,但上述惠安某民营医院却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向住院患者收取。
据介绍,该院以4.5元/支的标准,向729个住院患者收取体温计,违法所得3280.5元;自立项目以3元/包的标准,向393个住院患者收取绷带费,计收1179元;向近90个患者收取石膏绷带费,每包绷带15元,违法收入1320元。此外,单列材料费也成为该院违法牟利的手段之一。
最终,惠安县物价局依法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对该院处以罚款1000元。
哄抬盐价 多赚48元 被罚千元
2011年3月17日,消费者反映泉州开发区内的一家日用品食杂店销售的普通日晒盐每包高出政府定价1.5元。经查,当天上午,该食杂店经营者风闻群众抢购食盐,趁机加价销售小包装普通日晒盐32袋,其不当得利48元。泉州物价部门检查人员当即责成食杂店按规定价格销售,退还多收的48元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000元。
多收1.5元 罚1700元
2011年3月,有乘客反映水头至泉州的公路汽车营运专线存在乱涨价的情况。南安物价部门对该专线营运票价进行检查,发现某运输公司向乘客收取的票价超过核定最高限价,每票多收1.5元。检查人员依法没收该公司逾期无法清退的款项3402元,并处罚款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