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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一篇题为《中国“首善”之谜》的报道,将有着“中国首善”光环的陈光标,推向了风口浪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5月4日,曾对陈光标“慈善事业”进行调查采访的多名记者都在微博上称,遭受到了“网络水军”的攻击谩骂甚至是死亡威胁,此事也引发了更大范围的震动。昨日记者致电陈光标时,他首次对此进行了回应,否认自己动用“网络水军”。
本版撰稿 山东商报记者 冀强 山东新闻网记者 周岩
记者发微博称
遭死亡威胁
5月4日下午三点多,报道《中国“首善”之谜》的中国经营报记者叶文添,在其经微博管理方认证的微博上表示,因报道陈光标,自己和多名记者同行“均收到了死亡威胁和尸体照片,及水军刷页的骂娘”,为此他希望“从来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一句假话都没说过的中国首善陈光标出面澄清”。
很快,该微博被网友转发两千多次。
当天晚上十点多,知名财经记者赵何娟也在其经认证的微博上表示,已经连续收到“死尸恐吓邮件”报警,“刚在老公陪同下从派出所作笔录回来,并作了证据锁定。”她还表示,经过比对,自己和叶文添等人收到的邮件几乎一样,“可见是有组织的特别针对行为,跟陈光标争议一事相关。被挖双眼全身起蛆腐烂的大头尸体邮件及内容已超出了底线,希望警方能对这种赤裸裸的恐吓有所作为。”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叶文添时,正在出差的他回复说目前已经报警处理此事。
昨日傍晚,赵何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4日接到两封恐吓邮件,内容虽未直接指明与陈光标有关,但提到一些有关慈善的字眼。赵何娟还称,她已报案但尚未收到立案通知。
各界呼吁
严查严办恐吓者
记者称因报道遭受死亡威胁一事,经网友转发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不少名人也对此表态。虽然网友反应不一,但多数人呼吁严查后将恐吓者绳之以法。
“这件事未必和陈光标有什么关系,他再傻也不会傻到请‘水军’威吓质疑他的记者吧,这种下三滥的手法太失水准。”对于此事,网友“爱发飙的小强”在微博上表示。
记者注意到,在对此事的关注中,更多的网友表达的是对遭受威胁记者的关心和震惊。“确实应该好好查一查,省得污水乱泼。围脖上那些造谣传谣的也是,一辟谣一指出,就开始同样的污言秽语围攻,然后换个ID再造谣,记者们注意安全。”
著名导演冯小刚在微博上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媒体记者称因调查报道陈光标的真相遭到微博马甲的攻击辱骂恐吓。作为文艺界的一员相信也有其他同行,我们长期以来都在遭受这种躲在暗处的马甲辱骂恐吓欲灭全家,但我们无处申冤,诉苦就说你矫情。如今这事摊到媒体头上了,终有强势群体感同身受了。”“报警!一定查他个水落石出绳之以法!严办!”
陈光标否认
自己有“水军”
5月5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陈光标的电话,说明采访来意后,陈光标开始称自己“不方便”,随后和记者在电话中简单聊了几句。
“此前好多媒体联系我,我都没有接受(采访),你是第一个。”电话中,陈光标语气依旧不急不慢。“首先我陈光标没有‘水军’。如果一个行善之人,需要用‘水军’来维护自己名声的话,那么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如果有人一定要说陈光标有‘水军’的话,那么所有善良的人们,都是我的‘水军’。”陈光标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有多少“粉丝”,“但所有这些善良的人,他们是慈善的土壤,他们的存在,使我不能轻言放弃。”陈光标还表示,自己不去做无聊的事。“清者自清,还是让时间去检验(这件事情)吧。”
发威胁邮件
情节严重可拘留
用邮件或在网上进行威胁,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对此,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王立江律师表示:“虽然受害者收到恐吓邮件,但因未造成实际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将对发邮件者进行警告,教育;情节严重的可进行罚款和拘留处罚。对受害者造成的精神伤害将全部由发邮件者承担损失。”
这么威胁记者
是逻辑不正常
@sunix:陈光标的敌人更有可能做这样的事情。逻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么威胁媒体,惟一的后果就是天下皆知,请发问前先思考,不要被立场左右了大脑。
@summer_淇:既然已做报警处理就应该静候调查结果。妄加想象,自下定义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支持敢言的记者,但更维护新闻真实性!
@爱发飙的小强:这件事未必和陈光标有什么关系。我有充分理由怀疑是一些对你们的立场不满的偷玩一族干的。话说你自认为坚持了观点独立,慈善需要质疑,这没错,但比这更值得你关心的事多去了,比如前几天那个红会公款吃喝的事,现在怎么没人提了?
@周夹馍:我想陈光标没那么傻吧,估计是他的仇人故意发邮件栽赃他,把他抹黑,两败俱伤才好渔翁得利啊!
南京“慈善家”
潘锴红被捕
据《东方早报》报道,近两年高调活跃在南京的知名“慈善家”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黄埔)的董事长、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日前被检察院批捕。
媒体报道称,潘锴红的成名之路,可清晰看到他精心策划包装出来的行骗路线图。其中,名人和媒体都成为这位“慈善家”利用的工具。如,潘锴红在重要的场合,总喜欢把自己与南京的另一位慈善家、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牵涉在一起,无论是在接受媒体采访还是自己对外广告宣传,都屡次提到自己是“以陈光标为榜样。”
陈光标连夜回应:
我和潘锴红
根本不认识
昨日晚些时候,陈光标主动拨通本报记者电话,再次针对叶文添在微博上的一些质疑做出回应。
记者注意到,昨日叶文添在微博上转发编剧、作家王湛国的两条微博,其中昨晚20:25叶文添转发的微博内容为:“南京黄埔潘锴红,不仅是陈光标言传身教而成为慈善家的知名‘弟子’,还是江苏黄埔的副总经理,属‘同伙’关系。……”在转发这条微博的同时,叶文添作出评论:“我们上周已调查到‘以慈善诈骗’被抓的潘锴红还是陈公司的副总。”
昨晚大约十点,陈光标专门就此给记者打来电话。电话中陈光标称,自己并不认识叶文添转发微博中所指的“潘锴红”,而且此人根本没在陈光标公司上班,更绝对不可能是公司副总。而针对“潘锴红代陈光标捐款”的照片,陈光标解释称,不排除在某些场合与不认识的人合影,没想到被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