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务必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4件“问题奶粉”案件依法重判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近日,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对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扰乱市场,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务必依法严惩,公开审判,营造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社会氛围。4月29日,山西、河北两地法院公开宣判了4件“问题奶粉”案件,依法严厉惩处了涉案的14名犯罪分子,其中,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4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被告人李宝生、齐卫钢、李赟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被告人齐卫钢明知被告人李宝生购买奶粉用于生产的情况下,自2010年1月多次将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共计11.31吨销售给被告人李宝生。李宝生明知所购奶粉质量不合格,仍指使被告人石映苗、杨彩荣在奶粉生产过程中进行添加,并授意被告人李赟在未对成品奶粉检测的情况下,出具检验合格报告,被告人韩金亮销售。截至2010年7月,其生产、销售的奶粉有120个批次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或理化指标不合格,共计173.17吨,价值441.5万余元。其中,130吨奶粉已被销售,销售金额331.7万余元。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宝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齐卫钢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赟等四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罚金10万元至1万元不等。宣判后,各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被告人赵春峰、苏占峰、史威、郭晓利、田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有毒食品案
2009年5月,被告人河北省承德市御泉乳业公司经理赵春峰将“三鹿奶粉事件”后苏占峰被客户退回的23.425吨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更换包装后予以销售。2009年8月,御泉乳业公司被责令停产后,赵春峰委托苏占峰和被告人史威加工生产不合格配方奶粉7.35吨。2009年11月,被告人田满将明知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8吨奶粉销售给被告人郭晓利,郭晓利随即将该奶粉转售给赵春峰。2010年6月,在赵春峰的授意下,苏占峰明知该奶粉有质量问题,进行加工并予以销售。综上,赵春峰、苏占峰、史威生产、销售伪劣奶粉,销售金额分别达到68.71万元、62.97万元和17.64万元;郭晓利、田满销售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销售金额分别达到9.2万元和6.4万元。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春峰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7.42万元;被告人苏占峰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5.94万元;被告人郭晓利犯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4万元;被告人田满犯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8万元;被告人史威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28万元。
三、被告人代文明、孙学丰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0年5月,被告人代文明将“三鹿奶粉事件”后被退回的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的38吨奶粉销售给被告人孙学丰,孙学丰向代文明支付货款42.56万元后,将该奶粉以62.51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他人。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代文明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12万元;被告人孙学丰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5.02万元。
四、被告单位裕康乳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杨恒珠销售伪劣产品案。
被告单位石家庄裕康乳业公司在“三鹿奶粉事件”清查过程中藏匿30吨奶粉。2009年11月,该公司总经理杨恒珠将该奶粉用于抵顶该公司拖欠的20余万元货款。经检测,该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
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石家庄裕康乳业有限公司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杨恒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三聚氰胺何以“幽灵再现”?
正当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问题人人喊打之际,三聚氰胺的“幽灵”再次现身:最近,重庆警方查获从内蒙古辗转来渝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问题奶粉”2.6万多公斤。不法商家以低于市场价近万元的价格“攻陷”零售商,“问题奶粉”险些被制成儿童喜爱的冰糕进入市场。
如何才能斩断“毒根”,让有毒食品药品不再挑战公众心理“底线”?
“问题奶粉”畅行千里 “黑心食药”触目惊心
今年3月25日,重庆警方接到线索,称重庆吉喜达食品有限公司一大批用于生产冰糕等食品的原料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警方专案组迅速封存了该公司及上游商家的奶粉2.6万多公斤。检测发现,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超标,长期摄入可能损害肾脏,造成患儿多发泌尿系统结石。
重庆警方分赴全国各地调查,挖出了一条长达数千公里的“问题奶粉”行销路线图:
2009年10月,一批由内蒙古扎赉特旗威力斯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达3万公斤的“问题奶粉”被用于抵债,交给广西八旗商贸有限公司。这批奶粉明显可疑。它用简陋的白色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品名,且部分奶粉板结严重。但它却畅行无阻,先被运至河南漯河市一处种子市场仓库存放,一年后又转移到重庆一处仓库存放,辗转数千公里。今年3月,部分奶粉被低价卖给重庆吉喜达食品有限公司。
幸运的是,重庆吉喜达公司在购进“问题奶粉”后不久即被查。之前企业停产检修设备,“问题奶粉”尚未流向生产销售环节。目前广西、内蒙古、重庆相关公司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令人震惊的是,除“问题奶粉”外,重庆警方还在近期挖出大批其他有毒有害食品药品。
重庆市德青生物抗衰研究所生产的“生命源静脉注射液”和“IMF抗衰老1号注射剂”被发现没有药品批准文号。这些假药是专门销售给危重病人和癌症病人的“救命药”,最高零售价竟达每盒6.6万元。
重庆千骄调味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残留豆瓣酱和红油中被验出有毒有害物质罗丹明B,犯罪嫌疑人刘某从成都购进这类豆瓣酱17吨,卖给下游食品加工厂。罗丹明B会导致人体皮下组织生肉瘤,具有致癌性。
重庆鑫晨气体有限公司先后购买2万多吨工业用二氧化碳,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冒充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销售给成渝两地多家饮料、啤酒企业,金额达610万元。这种啤酒和饮料会导致头痛、头晕、耳鸣甚至昏迷、瞳孔散大、大小便失禁乃至死亡。
重庆九龙坡和巴南警方相继破获“毒血旺”案件,其中郑某、罗某用甲醛给牛血旺保鲜,销往农贸市场,累计生产50万斤。记者在现场看到,不法商家在凌晨赶工,现场肮脏不堪、臭气熏天。
售假利润最高10倍 “问题企业”屡查不死
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已成“过街老鼠”,为何不但屡禁难绝,反而花样翻新?
记者调查发现,首先是不法商家的“低价攻势”和巨大利益诱惑所致。近年来,国产和进口原料奶粉价格多次上涨,一些“问题奶粉”却以低廉价格“攻陷”中下游商家。经查证,广西八旗商贸有限公司本来计划把“问题奶粉”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处理”掉,这比市场价低两三万元。最终卖给重庆吉喜达公司的价格是每吨2.2万元,获利甚丰,但每吨仍低于市场价近万元。
和假药相比,“问题奶粉”的利润又成了“小儿科”。重庆德青生物抗衰研究所生产的假药中,“IMF抗衰老1号注射剂”代理商结算价是每10支450元,零售价升到每10支1250元。
一些医生也用假药赚取暴利。今年2月,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外科医生厉某向患者吴某推销并注射“IMF抗衰老1号注射剂”一盒,共10支,售价达5600元,是零售价的近5倍、代理商结算价的12倍。
其次,一些地方对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不力也是重要原因。这次在渝被查获的“问题奶粉”名为“文氏蒙乳”,近年来曾因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等质量问题几次被通报,多个省份曾对其开展清查。然而企业却照样生产经营,“问题奶粉”仍然畅行各地。重庆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丁新正说,“问题奶粉”到重庆被查了,但在有的省份却通行无阻,说明一些地方“监管网”不够细。
此外,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执法部门缺乏有效衔接,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阴魂不散”。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周京平说,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案件或线索未能及时移送到政法机关,仅被罚款或者整顿了事,战果未能扩大,没能斩断“毒根”。
“合成战”加“信息战” 斩断“毒根”刻不容缓
针对群众质疑的“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草帽”现象,重庆正在探索打“合成战”。目前重庆警方已和工商部门签署了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林水产、质监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丁新正表示,“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方式,既可确保法理基础,依法行政,又可增强执法力度。
“除了‘合成战’,还要打‘信息战’和‘机制战’。”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说,重庆市公安局将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同时,警方还将制定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考核办法,每周展示战果,每月排名通报。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认为,国家应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他说,现有法律从不同侧面对解决日趋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仍有不足。目前亟须一部刑事司法领域更细致、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让造假者付出最大代价,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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