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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港男子无证醉驾撞上小车 威胁事主被刑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06日17:22

  中新网泉港5月6日电 (林永传 郭斌 蔡鹏飞)福建泉港一男子无证且酒后驾车撞上他人小车,不但拒不配合警方酒精测试,还口出狂言威胁当事方。6日,福建泉港区郭某宗因交通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泉港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4日晚上8时许,郭某宗在泉港区某酒店聚会后,醉醺醺地无证开着一辆二轮摩托车顺着港六街回家,途经泊捷酒店路段时,因醉酒驾车快速行驶,与一辆刚要从公路缺口过去的银色小轿车碰撞在一起。已经是醉意十足的郭某宗不但没认清自己是无证醉酒驾车,还与对方发生口角,撩下狠话威胁对方。

  泉港交警大队交管股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勘查事故,发现郭某宗酒气冲天,存在酒后危险驾驶的嫌疑行为,将肇事双方带到大队进行调查。

  民警对郭某宗进行七次酒精检测仪吹气测试,但郭某宗拒不配合,口出狂言,酒精检测仪都显示“拒绝测试”,当即让医生对其进行抽血酒精检测,醉醺醺的郭某宗被送到医院进行醒酒。

  5日上午,司法鉴定所检验结果表明,郭某宗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1.26毫克,已经超过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酒醒后的郭某宗追悔不已,但面临刑事处罚已经是不争的事实。6日上午,郭某宗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泉港警方刑事拘留,郭某宗将面临1—6月的牢狱之灾,也因此成了醉驾入罪后泉港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人。

  据了解,自5月1日起,不管是否造成交通事故,只要存在醉酒驾驶行为便可认定为犯罪。这也意味着,醉酒驾驶一旦被查获,醉驾者即为“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后将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由法院作出量刑判决。(完)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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