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5月6日电 记者徐伟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用红色书本剪纸充当人民币的方式,诈骗江津区四面山镇飞龙庙住持人民币8800元的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罗义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0年12月26日,被告人罗义刚从徐孝能(另案处理)处得知江津区四面山镇飞龙庙的住持廖国银家中有一些积蓄,而且为人忠厚老实,于是合谋对这位住持实施诈骗。第二天一早,罗义刚在寺庙和尚的引领下,找到了廖国银。廖国银由于已年届90岁高龄,耳目不明,误将罗义刚认成其一位亲戚苏某的儿子。罗义刚将错就错,以长辈相称呼,经过短暂交流即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罗义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用书本剪纸制作的一叠“人民币”,共计2万元,声称这笔钱暂时不能用,需要寄存在廖国银家中,要等到春节后再来取走。随后,被告人罗义刚又以借现金为由,取走了被害人放在家中的现金人民币8800元。
当罗义刚离开后,廖国银感觉事情有些“蹊跷”,连忙打开那叠“人民币”,发现中间全部为书本纸后马上报警。闻讯赶来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擒获。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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