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中旬,有人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华丰五金店推销“友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监控摄像产品,并留下了“宣传单”。老板王某当时并未在意,一周后王老板突然接到某部队后勤处“赵处长”电话,声称部队急需友信公司的HW667型监控摄像头11个。王老板满口答应,并立即向“友信公司”提出购货。对方要求必须预付定金。4月18日下午,王老板向对方账号内汇入了30%的货款共计1.089万元。汇款后,他分别与“友信科技有限公司”和“赵处长”联系,却发现两个电话均已报停。王老板感到大事不妙,立即向警方报案。
民警很快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订货诈骗,并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办案民警说,此类诈骗手法虽然布局巧妙、环环入扣,但当事人只要坚持“当面交接、货到付款”的原则,就不会落入骗子的圈套。
(王天涌)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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