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武汉交警人行道上拍超速 网友疑“躲猫猫执法”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08日13:11
图为:交警老陈在团山路口人行道上测速 本报记者摄
图为:交警老陈在团山路口人行道上测速 本报记者摄
图为:网友上传的交警路边测速照片
图为:网友上传的交警路边测速照片


  近日,一篇名为“武汉东湖交警躲猫猫拍超速”的帖子,在大楚网上热传。短短数天,点击量已逾4万,回帖上千篇,近期更被知名论坛置顶转载。

  交警路边执法,为何引发网友如潮的口水?近日,记者与网友交流,踏访网帖所涉东湖团山路段,并采访武汉市交通管理局东湖交警大队,探寻这一“网络大战”背后的矛盾根源。

  网友提出三问

  ●是不是“躲猫猫执法”

  ●此处是否“限速过低”

  ●为什么“被罚次数多”

  这篇针对东湖交警的热帖发表于4月30日,发帖网友名为“阳光”。

  他在帖文中描述:“4月27日17点58分左右,笔者下班回家经过东湖团山路时,发现一名交警将警车停在人行道上躲猫猫拍超速,笔者遂将车停到了附近的停车场,拿起相机步行至此交警面前质问,抗议这种执法行为……”

  该帖还附有多幅照片,一辆警车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一名民警坐在警车内,人行道边是一排枝叶茂密的樟树。“阳光”称,车辆经过此处,很难发现“躲”在树后测速警车和民警。

  记者搜索发现,类似内容的帖子在大楚网上共有8篇,网友转载跟帖火爆,大家将焦点集中在“躲猫猫执法”、“限速过低”、“被罚次数多”等三个方面。

  网友“焦点访谈”在跟帖中说,作为公民理应遵纪守法,违规受罚理所应当。但是在车主违规后没有人告知、教育,而是任其在同一地点重复违规、重复受罚,让人感觉很不合理。

  网友“笑悟人生”认为,团山路限速为50公里(S弯道限速40公里),但此路路况较好,两边建筑物不多,岔路口少,行人稀少,直路上很容易跑到60~75公里以上,是华科、光谷一带上班族每日上下班的必经之地。

  网友“阻击手”称,他本人上个月审车时被告知有16个电子眼,上武汉交管网一查,其中居然有8个是东湖大队的,2个是东湖高新大队的,全都是超速,总共交了2400元罚款。

  还有网友的观点较为理性,他认为,交警拍照测速是为防止该路段的车辆超速,方式上也许需要改进、完善。车友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理所当然。但是回头想想,车辆在此路段被拍摄到超速,必然有车友自身的原因。如果每个司机都按规范行车,又何必在乎哪种形式的执法呢?

  记者在线与几名跟帖活跃的网友交流,他们承认自己在团山路有过超速违章经历。一名自称华中科技大学老师的网友告诉记者说,他不理解交警为什么选择在上下班高峰时测速,这是不是有针对上班族执法的嫌疑?

  记者实地踏访

  ●东湖团山路傍湖依山

  ●连着三道弯形成S路

  ●测速车辆较难被发现

  前日下午,记者乘采访车从梅园出发,沿网友所指的东湖团山路体验。

  团山路路口树立有“限速50公里”标志牌,并注明该路段有雷达测速。采访车时速40公里,直行1.5公里后,在森林公园处,突然迎来一个弯道,向湖面突出。采访车转弯时,记者明显感觉身体有离心晃动。接着,又是两个大弯,形成一个“S”型,这里就是团山路有名的“连三弯”。每个弯道处,都有山坡挡住前方视线,可以想象,如果车速超过40公里,突然会车,容易发生意外。

  在回程中,记者发现路边人行道上停着一辆警车,于是停车上前询问,车上的民警老陈正是网帖中提到的交警。得知记者来意,老陈连呼冤枉:“我看过网上的帖子了,你们来的正好,你看我这样到底算不算"躲猫猫"执法?”

  在现场,老陈开着制式警车、身着制服,副驾驶位上架着一台测速仪,对着光谷方向监测。他的车停在人行道的树下,如果车速稍快,的确难以一眼发现。

  对此,老陈指了指附近地形解释说,他选的测速点位于团山路一端,并不是为了“躲着拍”,而是因为这条路双向四车道,对面依山,没有合适的测速位置,也不可能停在路中间执法。

  老陈还介绍,他平均每天测到的违章超速车约在60辆左右,不排除有经过此路段的车辆被反复拍到,“在此测速的目的,绝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警示过往车辆,谨慎通行。”老陈还举例说,平时有司机开车经过看到测速仪,会停下来询问自己是否超速了,他都友善地提醒对方。

  警方回应质疑

  ●流动执法是合法行为

  ●限速由上级部门核定

  ●请不要无视限速标志

  记者随后来到东湖交通大队,该队相关负责人对网友提出的质疑一一进行了回应。

  该人士介绍,东湖大队成立于2009年初,现在全部民警只有32名,还不到市区一个中队的警力。而东湖沿线的交通状况和车流压力,大家有目共睹。目前,交管系统提倡“非现场执法”,即交通管理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形成特定的图像视频资料,以此作为证据,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事后依法进行处罚的一种执法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效率,对潜在的违法行为人具有震慑作用。对于警力严重不足的东湖大队,“非现场执法”运用得更为普遍。而流动电子警察,也是“非现场执法”的一种常见形式。

  针对网友提出的“躲猫猫执法”一说,该人士予以否认:“民警着制服、开制式警车,持法定设备查处违章,是完全合法的执法行为。”

  关于“限速过低”的说法,该人士解释,限速范围是市交管局法制处根据不同路段,现场核评后制定的,大队无权变更。团山路弯道复杂,事故多发,限速50公里,是合理的。

  至于车友抱怨“被罚次数多”,该人士认为,这说明该车友可能经常通行此路段,且无视限速标志,屡屡违规。另外,如果车友对违章事实存疑,可通过正常程序申请查询。

  警方对网络舆论的两点意见

  愿申报安装固定测速仪执法部门欢迎网友监督

  既然网友对流动电子警察测速有疑问,那能否改进一下方式呢?东湖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那就是安装固定电子眼,这需要市交管局统一规划。他们愿意将这一意见上报,在此处增设固定测速探头。

  记者还就此事采访武汉市交管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对于民警隐身执法的合理性,公安部门并未做禁止规定,他个人认为,多种执法形式,有助于提高司机安全行车意识。

  该负责人还表示,车友通过网络对民警执法展开监督,执法部门对这种行为表示欢迎。他希望广大网民遵循法律依据给出建设性意见,以提升执法者的管理水平,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记者刘俊华 实习生王璟)

  作者:刘俊华 王璟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UN912)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相关推荐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