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四川各级人大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立法监督工作迅速跟进及时调整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9日08:03
图为甘道明

  本报记者杨傲多

  “三年来,我们经历了从抗震救灾到恢复重建的过程,人大的立法工作也随着这两个阶段的需要在调整变换着。”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甘道明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急响应,积极投入和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充分发挥了立法、监督的职能,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立法迅速跟进抗震救灾

  “三年前,四川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抗震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回想起那场特大地震,甘道明说,我们全力投入到了抗震救灾中。

  面对特大地震灾害,四川省人大立法工作迅速跟进,为抗震救灾提供法制保障。

  震后第9天,省人大常委会及时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在灾后重建中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震后70天,省人大常委会调整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坚持科学重建提出意见,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震后74天,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对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作出特别规定……

  其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灾区,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大型灌区灾后重建、通信应急机制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工作等一批富有针对性的重要调研报告。为了解决灾区干部群众的疑难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还组织编印了《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法律法规政策选编》,为有关部门和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受到灾区干部群众欢迎。

  “成都市、阿坝州等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也围绕抗震救灾的亟需,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加强立法调研、加强法制宣传,及时制定和修改了一批法规和条例,为抗震救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甘道明说。

  立法保障灾后恢复重建

  “灾后重建事关四川长远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保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沿着法制化的轨道顺利进行。”甘道明指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依法重建的要求,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为支持和促进灾后重建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甘道明告诉记者,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以往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制定了《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有力促进全省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的指导和管理,根据2009年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并充分征求意见,作出了《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快建立提高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水平的长效机制。

  2011年3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对于推进地震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法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对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监督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对于抗震救灾中人大的监督工作,甘道明都清晰地记得:

  2008年7月下旬,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对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同意省政府调整预算用于抗震救灾,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积极科学谋划重建灾后美好新家园。

  2008年8月中下旬,为了保障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市场物价稳定和灾区社会稳定。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管,做到筹集合法有序、管理安全有效、分配公平公正、使用合规合理,确保专款(物)专用,发挥救灾款物的最大效益,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交一份“明白账”。

  针对城区市场供应和社会治安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5个调查组进行视察。针对个别商品出现价格波动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市场监管。面对特大地震灾害,各级人大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依法履行人大职责,形成了支持抗震救灾的强大合力。

  加强恢复重建跟踪问效

  甘道明告诉记者,随着灾后重建的展开,四川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紧扣灾后重建特殊要求,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跟踪问效,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进廉洁重建、阳光重建、科学重建。

  甘道明说,为确保“三年灾后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及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灾后重建工作中贯彻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等。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既依法推动了灾后恢复重建,也全面提升了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加速了防震减灾法规的修订完善。”甘道明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还深入到灾区一线,调查了解和检查督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