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5月9日电 记者朱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带队,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从即日起在江苏省进行执法检查。
9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路甬祥说,此次执法检查是自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二次执法检查,目的是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督促各有关国家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切实改进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也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导思想。
路甬祥强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来,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宋法棠在会上介绍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五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据悉,在江苏期间,检查组将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和农贸市场等,对当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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