煊宇公司在兰州市中心的沛丰大厦仍有950平米的办公楼,其市值已经能够赔付多数受害人,但法院等部门却迟迟没有启动拍卖程序。(记者 陈振玺 摄)
中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记者陈振玺)兰州多名听众近日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2006年底,兰州市三百多名老人与甘肃煊宇金龙岛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民间借贷协议,先后投资八百多万元到一个生态旅游项目。但半年之后,经营该项目的公司却突然被公安机关查封,公司法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百多名老人用毕生积蓄换来的股份不知去向。那么,民间集资的八百多万元是否能追回?老人们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分红后被查封 噩耗如当头一棒
2007年3月,燕女士如期领到了煊宇公司派发的第一季度利息,共计三千多元。但燕女士没想到,这也是她最后一次从公司领取利息。
燕女士:因为我们都是工薪阶层,不可能有那么多钱,都是兄弟姐妹凑的,再一个是为女儿买房子结婚用的钱。想的是以借贷关系三年时间嘛,一下就过去了。没想到祸从天降。
2007年7月12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突然对煊宇公司进行了查封,查封的名义为“金龙岛项目是非法集资项目”。这个噩耗就像当头一棒,让包括燕女士在内的投资人无法承受。
燕女士:腿整个都软了,老的甚至就坐下起不来了,就坐在地上。退休工人全部的积蓄,老两口的加上儿女的全部积蓄都弄在那个地方。这么一查封也没有给老百姓通知,当时就瘫倒在地上,我们也晕了。我们就跑到公安局去问,公安局说这是非法集资。
一个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眨眼被查封
燕女士他们无法相信,一个政府大力支持的旅游开发项目眨眼就会被查封。而他们更加担心的是,辛辛苦苦积攒一辈子的积蓄会不会就这么打水漂了,还能要得回来吗?
金龙岛旅游开发项目座落在离兰州市八十公里处的刘家峡水库,是兰州市周边少有的旅游资源,该项目一直被各方看好。而煊宇公司所募集的民间资金大部分也都用在了项目建设和运营上。令许多投资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运行良好的一个旅游项目,突然之间就变成非法的呢?
投入10万元到该项目中的李女士:为什么甘肃省要把这么好的项目给它?这么大的项目给了它,还大报小报电视上到处宣传。那么说明政府是支持这个项目,那么今天怎么就非法了呢?我们想不通的就这个。
不是支持项目就允许民间融资
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判员黎永红解释了其中缘由,她说,政府大力支持的只是旅游开发项目,这并不意味着煊宇公司就具备了民间融资的资质。煊宇公司的集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规定。
黎永红:融资肯定得有国家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那么你一个旅游开发公司,你没有相关的许可证,你肯定就不能去融资。对这种没有融资资格而进行融资的单位,肯定要进行惩处的。
900万元集资款不知去向 四年的追寻得到的不是推诿就是扯皮
不管煊宇公司的问题是什么,有一个结果是肯定的,就是公司被查封,责任人被逮捕,300多位老人近900万元的集资款也不知去向。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钱,这些老人先后几十次找到兰州市公安局、政法委、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却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回应。
燕女士:我们四年来,磨破了嘴皮子,先到公安局,然后兰州市检察院、兰州市人大,兰州市城关区检查院、法院,都跑了。跑了多少次,得到的不是推诿就是扯皮。
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法院或公安局要拍卖财务
2010年5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终于对该案做出刑事判决:被告单位煊宇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30万元;相关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追缴赃款赃物,退回公安机关评估拍卖后价款分别发还被害人。这一消息再次让300多位老人看到了希望,但希望又一次落空。
燕女士: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法院或公安局要拍卖财务,他们说煊宇公司在兰州市中心买下的办公楼完全可以抵偿我们的损失,但一直没有动静。到现在我们没有拿到过一分钱。
公安机关没有移交
既然煊宇公司的办公楼拍卖后能够赔付受害人,为什么法院方面迟迟不执行拍卖程序呢?为此,记者找到了当时负责审理该案的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判员黎永红。
黎永红:第一是公安机关没有移交,它没办法移交到法院。第二是,证实这个固定资产的是一套拍卖手续,没有变更成煊宇金龙岛有限公司的财产,所以没办法在判决中下。就没办法归到追缴的里头去。
法院执行追缴退赔程序的难度比较大
黎永红审判员还介绍,由于该案受害人数众多,又牵涉到跨地区和其它的民事问题,所以法院执行追缴退赔程序的难度比较大。
黎永红:现在这个程序应该可以启动,但是这个启动不止是法院。因为它还牵涉到跨地区了,永靖县的财产我们就没办法去处置。而我们能看到的拍卖的财产,又没有完整的一套手续,我们也没办法去做,我们要做就需要政府的相关部门配合。
那有没有一个明确的退赔日程表呢?黎永红审判员无奈地表示,这起案件的追缴退赔主动权并不在法院手中,他们只能向上级部门申请进行协调,并无具体日期。
黎永红:从这个案子受理、审理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在为被害人的追赃问题做工作。因为不止是法院一个部门的问题,所以我们首先向我们城关区政法委每次都去汇报,请他们去再找有关部门协调,一直在做这个工作。光这个案子,我打报告都打了四五份,就是因为这个追赃问题。
受害的三百多位老人只能继续等待
而当记者问到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协调时,黎永红审判员表示并不清楚,受害的三百多位老人也只能继续等待。
其实,生活中的这类经济案件并不少见。而且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当案件告破后,借钱出去的受害人往往很难在短期内追回应得的赔付。那么,身处非法集资漩涡的受害人是否有其他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其中,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该扮演什么角色?这起案件又暴露出我国司法程序中的哪些问题呢?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作者:陈振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