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10日电 (许华洋)未办理消防手续便擅自投入使用,针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但拒绝整改,而且擅自撕毁封条。10日,新疆于田县先拜巴扎镇平安加油站责任人托合体。苏莱曼因触犯消防法律法规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据悉,5月6日,和田地区于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执法监督员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先拜巴扎镇平安加油站未办理消防安全手续擅自投入使用,并存在未按要求配备消防消防设施、未建立消防档案等火灾隐患。针对该加油站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消防监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该加油站在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同时,对重大危险部位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
于田县消防大队消防执法监督员多次现场指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该单位负责人均以困难大为由,拒绝整改。5月10日,于田县消防大队消防执法监督员在对该加油站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时,发现该加油站负责人托合体·苏莱曼擅自拆封及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电源,且态度恶劣阻扰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经批准,遂对该加油站责任人托合体·苏莱曼做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