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光明本报通讯员吕发亮
以家族成员、亲戚关系人员和亲信为骨干成员,以建立多家合法公司为掩护,聚敛巨额资产,仅通过违法手段盗窃的财物就高达780万元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谢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谢伟、谢凯、周涛、种月平等14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
强迫交易案掀开“冰山一角”
一起强迫交易案,掀开了谢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冰山一角”。
2009年10月,谢伟以谢红侠的名义收购“淮北市神鹏运输有限公司”。为垄断对淮北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淮北绿原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运输业务,谢伟亲自安排团伙成员赵宇等人,先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威胁、排挤外地运输客户。见效果不明显,谢伟又于2009年11月30日指使魏国海(刑拘在逃)、张学峰、张强等带多名手下,驾驶黑色桑塔纳车封堵绿原化工有限公司的大门,时间长达十余天之久。
2009年12月17日,南京市铁达贸易有限公司客户魏某某、崔某某驾驶货车来到绿原化工有限公司运输时,被谢伟团伙成员魏国海等人堵截。魏国海等人持螺纹钢、大扳手等凶器,殴打受害人魏某某、崔某某,并将车辆挡风玻璃砸碎。经法医鉴定,受害人魏某某被殴打致轻伤。
盗取原煤打下“经济基础”
此起强迫交易案发生后,警方开始了对谢伟团伙的调查。
调查发现,谢伟自2005年1月成立“安徽省丰豪物资有限公司”后,开始经营煤炭销售等业务。
为扩大经营,谢伟又于2006年7月以谢红萍、朱红侠、种月平的名义成立“淮北市子任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为谢伟掌控。
其间,子任运输公司在蚌埠、淮北、宿州等地区的重要电力企业和厂矿企业大肆进行盗窃煤炭、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活动,逐渐增强了经济实力。调查显示,仅盗取企业的原煤就达18000余吨,通过销赃获取赃款780余万元。这些资金为该团伙打下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帮规戒律“严明”设有“纪委”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谢伟团伙主要以家族成员、亲戚关系人员和亲信为骨干成员,同时网罗社会闲杂人员、两劳回归人员参与。该团伙具有人员较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明确、分工细致的组织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谢伟团伙还建立了“保密制度”、“管理制度”、“纪律规定”、“奖惩条例”等各种帮规戒律。谢伟在公司的职工大会上曾公开宣布:公司与外界发生冲突要一致对外,要一起上,逃跑的罚款;同时规定员工要绝对服从主管人员的命令;不准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等等。
谢伟在骨干成员会议上规定,任何事情,以钱为目的;在寻求“保护伞”上规定,要尽量避免请人吃饭、洗澡及唱歌,最好是直接给钱。
为了保证以上种种帮规戒律的实施,该团伙专门组建了以组织骨干种月平、谢凯、周涛为成员的纪律委员会,监督各类帮规戒律的执行。
奖励和罚款成为该团伙实施帮规戒律的主要手段。在盗窃犯罪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暴力犯罪中的主要“干将”谢凯、周涛、魏国海、李自力、谢红强、张学峰等,均被提拔任用。在全体员工会议上,谢伟对多次实施暴力犯罪的陈涛以“团结车队,责任心强”点名表扬。
在“一切为了钱”的理念之下,谢伟指挥、领导、组织团伙成员通过非法手段敛取大量钱财。
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谢伟利用伪造的“怀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靠山中队”、“怀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关中队”、“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专用章”、“蚌埠市公安局大庆派出所”等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公章多枚,出具虚构的车辆事故证明,进行保险理赔14起,诈骗保险公司136821元,诈骗所得赃款均打入谢伟个人账户。
本报淮北5月10日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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