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讯记者周斌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等地汶川地震受灾法院的物资装备损失已得到有效补充,灾区法院基本恢复正常审判工作。
据介绍,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快速反应,紧急行动,举全国法院之力开展各种援助、捐赠和支持重建活动。最高法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及时向灾区法院支付慰问金285万元;组织筹集、运输支援四川灾区法院价值313.169万元的救灾物资;筹措资金270万元帮助灾区法院干警解决冬季御寒问题。最高法机关实际支出救灾款项共计1552.346万元。
最高法还集中全国21个高级法院对口支援灾区法院资金3150万元,集中采购灾区法院急需的办公办案设备。其中,车辆100辆共计1683万元;计算机800台共计566.36万元;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档案装订机等580台共计542.04万元。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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