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邓新建通讯员杨慧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东法院海事审判沟通协调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州海事法院建立沟通联动机制,从年度业务通报和反馈、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的报告、协助调解、案件质量的评查分析、联合调研、培训和海事法官交流方面着手,统一裁判尺度、共同提高审判质量。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刘年夫指出,近年来,为配合国务院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中心的规划,以及广东省关于建设海洋强省的战略目标,广东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蓝色战略的司法需求,积极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为广东海洋强省战略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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