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妇女进村委会作出多项刚性规定,实现了立法保障农村妇女政治权利的重大突破。这一办法在今年3月至6月山东省进行的第十届村“两委”换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完成村委会换届的7629个村中,女性进村委会比例达到100%。
前不久,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在杭州召开部分省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山东省在会上介绍了扎实推动农村女性进村“两委”的经验。
据了解,去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后,山东省迅速启动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工作。今年1月通过的《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现了候选人中至少有一名妇女的突破。办法要求,候选人中没有妇女的,以获得直接提名或预选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其中有妇女的,优先确定妇女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的,从应选人数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村委会成员因回避、辞职或职务终止出缺后,优先补选妇女成员。这些规定为女性进村“两委”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
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山东省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选民登记关。组织妇女积极参加登记选举,动员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妇女依法登记,扩大选民登记范围。例如,莱西市1647名非本村户籍妇女依法参加了选举。二是把好候选人提名关。在选票上单列妇女候选人栏,规定必须填写妇女候选人,否则无效,确保候选人中至少有一名妇女。三是把好选举关。采取选票注明、主持强调和选举程序保障等,依法积极引导,力争妇女候选人在第一轮选举中优先当选。对第一轮未选出妇女成员的,依法另行选举。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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