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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违规罚款乱象:交警无理由地向司机塞罚单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5月16日15:06

  央视《新闻1+1》2011年5月13日播出“罚款:有罚!无法?”,以下是节目实录

  (导视)

  字幕提示:

  款可以这样罚?

  记者:

  交警罚了多少钱?

  货车司机:

  100元。

  记者:

  运管呢?

  货车司机:

  60元。

  字幕提示:

  对于有载物超载嫌疑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

  解说:

  国家规定为什么不实施?

  王金伍:

  没有过磅,怎么认定超载?

  字幕提示:

  款还可以这样罚?

  执法人员:

  停一个小时300元。

  货车司机:

  你这本来就是设立的停车带。

  执法人员:

  那我管不着。

  货车司机:

  你再不明确,我起码在休息的地方,我不是在紧急停车道,对不对?

  货车司机:

  那行,大哥,交600元不用开票。

  执法人员:

  那也可以。

  字幕提示:

  这是罚款还是打劫?

  交警无理由向司机塞罚单

  王金伍:

  这个票没有填写人,没有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

  字幕提示:

  一些地方执法竟然变成了这样!

  警车对过往车辆进行偷拍

  王金伍:

  没证,没带证,没带证能行(执法)?

  字幕提示:

  警车扬长而去……

  解说:

  17年公路“三乱”治理,效果如何?

  《新闻1+1》今日关注罚款:有罚!无法?

  主持人 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在中国的传统小说里面,当出现拦路打劫者这样的形象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这么一番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人们发现时代虽然变了,但是今天这些话竟然还有人在说,而说这些话的人里面居然还有穿制服的人。

  (播放短片)

  解说:

  作为河南省的运输重镇西峡县拥有将近五千辆大货车,每天大量的煤炭从内蒙、陕西被运到河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对于这些大货车司机来说,这一路除了体力的付出还有内心的折磨。

  货车司机:

  一天之内罚了300元,天天至少200元,最少。

  货车司机:

  一个月加起来,罚款估计5000元左右。

  货车司机:

  一个月罚八千元,最少罚七八千元。

  货车司机:

  这都是罚我的钱。

  解说:

  4月22日,记者在鄂尔多斯登上了一辆开往河南西峡的大货车,中午12点多,大货车刚通过内蒙、陕西交界的高速公路收费口就出了故障,停在仅靠收费口附近的休息区。下午1点左右,路政人员赶紧,他们违规扣下了只有交警有权扣留的行驶证,然后开始计时。

  货车司机:

  罚多少钱?

  路政工作人员:

  停一小时300元。

  货车司机:

  那我这要修车,要耽误几个小时的话,那不得一千多元。

  路政工作人员:

  那没办法,就是这么个意思。

  货车司机:

  那你这隔离带本来就是设立的让停车。

  路政工作人员:

  那我管不着,我只是按照我们公司这套规定。

  解说:

  下午四点半,大货车还没有修好,路政人员再次赶来,要求罚款九百元。

  货车司机:

  那行,大哥,交600元,不用开票。交600元,不用开票。

  执法人员:

  那也可以。

  货车司机:

  行吧,交600元。

  路政工作人员:

  我们回去也得跟领导说。

  货车司机:

  你看,我们回南阳,就这么点了,真的,我真不想出这个事。

  解说:

  记者看到,在司机给执法人员拿出600元后,执法人员并没有开出任何票据,只是把驾驶证还给了司机。

  货车司机:

  那只能是怎么说,忍着气,往里吞呗,没办法。

  解说:

  由于车刚修好,司机决定花高价走全程高速回河南,记者也在陕西的铜川市下了车。下车后,一些司机反映,附近的高陵县交警也在24小时乱罚款,于是记者搭上另一辆大货车。在210国道高陵段,运政和交警的两个执法点相距只有两百米。

  货车司机:

  这是交警,这是运管。

  记者:

  交警罚了多少钱?

  货车司机:

  100元。

  记者:

  运管呢?

  货车司机:

  60元。

  解说:

  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是因为超载,档案规定对于超载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高陵县的这个执法点没有称重就进行超载处罚。记者调查发现,这里的交警和运政几乎从来不拦截小轿车、小货车和空载大货车,就是针对拉满货的大货车。

  货车司机:

  外地车到这,他是必罚,连一个也不会放过。

  解说:

  离开陕西进入河南,据司机反映,河南邓县是乱罚款特别严重的地区。当记者来到河南邓县,这里的交警竟然毫无理由地向司机手里塞罚单,虽然司机一次次挡回,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交警,甚至交警连罚款的理由都懒得说。

  货车司机:

  这罚的是个啥?

  解说:

  那么这次罚款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这样的罚款谁能看得懂呢?

  王金伍 河南省西峡县交通维权人士:

  这个没有填写人,没有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

  解说:

  据西峡县大货车司机们反映,他们一般一个昼夜要跑一千公里以上,很多时候会跨两个省、穿越五个市,到每个省都会被罚,有的县市还会重复处罚,除了超载,有的或者另外找理由,或者干脆不分原由地进行罚款,每辆车的罚款额从每月三千元到六七千元不等。

  王金伍:

  我了解一天最少被罚100元钱,一年就是按10个月,一个车(每年)被罚3万元。

  解说:

  这只是记者的一趟体验,那么全国情况究竟如何?治理17年来,公路“三乱”为什么还会如此猖獗?答案究竟在哪里?

  主持人:

  今天演播室请到的是北京大学的王磊教授。

  王教授,刚才我们看到罚钱的,就是在影片里面,这是我们本台《经济半小时》经过长期、艰苦、危险的调查,拍摄到的一段影片。我们可以看到里面罚钱的,有交警在罚款,路政人员在罚钱,甚至又出现一个我们并不怎么熟悉的运政人员也在罚钱,他们都有这样的资格对卡车司机罚钱吗?

  王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行政执法机关都有处罚的权力,罚款是一项重要的权力。交警属于公安机关,另外路政和运政部门属于交通部门,他们两个机关有分工的,交警有交警的一些处罚事项,路政、运政属于交通部门,他们也有一些处罚的事项,各自有各自的权限范围。交警主要处罚针对的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强调对道路交通是不是构成安全的威胁。

  主持人:

  超载算已经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了吗?

  王磊:

  对,超载这个事项属于交警管的。

  主持人:

  这个没错?

  王磊:

  对,这个没错。

  主持人:

  但是刚才我们看到短片里说,有一位司机在休息区里修车,然后路政人员过来罚钱,而且罚了不少,本来可以要罚到几千块钱,但是一说价,不要票,就变成六百,您觉得这个怎么看?

  王磊:

  刚才那个片段,好几个点都是严重违法的,一个就是司机没有违法,停在休息区,是完全合法的,另外一个扣行驶本,扣驾驶本、行驶本必须是交警部门才有权力,公路部门没有权力。再一个罚钱进行互相讨价还价,没有给收据,这也是违法的。所以我们刚才看到好几个公路部门、路政部门都是违法的。

  主持人:

  在我们普通人的脑海里面,违法的事情只有坏人才做,但是我们发现现在刚才那段影片里面,违法的事情是执法的人在做,我们怎么看待这种矛盾的现实。而且就是还有一个影片里面呈现了一个事例是什么呢?到了一个境内之后,交警什么都不说,上面罚款上什么都不写,然后就给司机了,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王磊:

  应当讲现在这是一种执法犯法,因为我们《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警罚款的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比方说你要有罚款的通知单,你的处罚的依据,你的时间、地点,甚至处罚人的签名,但是我们看到那个镜头呢?就是交警非要给这个司机塞这个罚单,而司机在这个罚单里面根本就看不懂,法律规定的这些要件、这些程序上的一些东西,他都没有,所以应当说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主持人:

  就是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您怎么看在路上上演的,每天都在发生的,几乎每一名货运司机都会遇到的这种存在的执法者犯法的情况?

  王磊:

  可以讲我们现在法律是比较健全,因为17年前那个时候没有《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现在相关法律都具备。17年过去了,这个问题好像愈演愈烈,我们用“乱”这个字来形容罚款,其实我觉得乱好像还不够,应该说这个里面的违法性,就是执法人员有法不依的这种严重程度,应当引起我们广大社会的高度关注。

  主持人:

  刚才王教授说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为什么17年的治理,这些执法者还在执法犯法,更重要的是他们收上来的这些罚款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接下来,我们继续关注记者的调查。

  (播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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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视)

  字幕提示:

  款可以这样罚?

  记者:

  交警罚了多少钱?

  货车司机:

  100元。

  记者:

  运管呢?

  货车司机:

  60元。

  字幕提示:

  对于有载物超载嫌疑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

  解说:

  国家规定为什么不实施?

  王金伍:

  没有过磅,怎么认定超载?

  字幕提示:

  款还可以这样罚?

  执法人员:

  停一个小时300元。

  货车司机:

  你这本来就是设立的停车带。

  执法人员:

  那我管不着。

  货车司机:

  你再不明确,我起码在休息的地方,我不是在紧急停车道,对不对?

  货车司机:

  那行,大哥,交600元不用开票。

  执法人员:

  那也可以。

  字幕提示:

  这是罚款还是打劫?

  交警无理由向司机塞罚单

  王金伍:

  这个票没有填写人,没有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字幕提示:

  一些地方执法竟然变成了这样!

  警车对过往车辆进行偷拍

  王金伍:

  没证,没带证,没带证能行(执法)?

  字幕提示:

  警车扬长而去……

  解说:

  17年公路“三乱”治理,效果如何?《新闻1+1》今日关注罚款:有罚!无法?

  货车司机:

  一天之内罚了300元,天天至少200元,最少。

  货车司机:

  一个月罚八千元,最少罚七八千元。

  解说:

  在河南西峡县,专门替大货车司机维权的王金伍,曾经走访了两千辆大货车主,他了解到的情况是,货车主一天最少被罚100元,一年按十个月,一个车就要3万元。一面司机起早贪黑赚的钱,很多变成了罚款;另一面这笔难以统计的巨额罚款,又会用在什么地方?

  这位公路管理站站长在酒酣耳熟之后,道出了一部分真相。

  黑龙江省林甸县某运管站站长:

  从我自身的角度,罚款额度不高的很少,但是法律规定是规定的范围,很少。你说怎么造成的呢?我这40多人吧,有19个是省编,是省运管局给钱,该给啥给啥,这些人可干可不干,人家不用罚款去生活,剩下这些人就靠罚款。

  解说:

  从这位站长嘴里我们知道了,竟然还有靠罚款生存的管理站。

  黑龙江省林甸县某运管站站长:

  当然你不是直接拿来做支出,你得走渠道,交财政,财政给你拨回来,你正常,而且他还克扣你40%,完后你留60%,所以很难。那就整,你看去年罚了294万,多了120万(指比前年),去年的日子相对好过了。

  解说:

  罚款的60%竟然由财政返还做管理站的支出,我们希望黑龙江省林甸县财政局翻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此外还有一部法规也在公路上走了样,那就是公安部印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国家规定,超载车辆必须卸货到不超载才能放行,但是记者看到的是很多地方不卸货只罚款。

  针对超载,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议案中就提到,山西大同交管部门曾做过一次实验,用载重汽车按照规定装载,没有任何违规,还是要亏。在记者的调查中,似乎没有多少人真正关心超载的质量,很多地方的交警、路政、运政以及林业等部门,都在进行所谓的“养鱼执法”,对于他们来说罚款并不是为了规范运输行为,而成了一种盈利的手段。

  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为了部门利益,或者为了个人利益,有意地放纵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不闻不问,通过罚款来实现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么一种现象。

  解说:

  面对公路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1994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开始治理,各地纷纷成立治理“三乱”办公室,然而17年过去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有些残酷的现实。就在今年河南省印发《2011年河南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实行涉路单位收支两条线审计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涉路涉车执法部门财政保障体制,然而即使在曝光后,我们也没有看到相关部门的行动。今天下午,记者打通了一位遭到乱罚款司机的电话。

  河南货车司机:

  我反正就是从节目播出之后,又去那边的话,我感觉那边情况基本上没有改善,好像现在是越来越严重。现在我们上一趟回来的时候,路上就一天时间罚了我们是将近300元。

  在河南南阳市镇平县路段,王金伍带记者找到了一辆常年隐蔽测速拍照的警车,警车后窗开了一个长方形的小口子,对过往车辆进行偷拍。

  根据2008年河南省交警总队出台的规定,移动隐蔽测速是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

  王金伍:

  看看你的证,没证,执法接受社会监督嘛,按规定不允许一个人(执法)。

  解说:

  关于警车违规隐蔽测速,王金伍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八次,但是违法行为依旧。唯一的成效是如今警车里的执法人员一看到王金伍就迅速地跑掉,慌张地连右边的车门都没有来得及关。

  主持人:

  其实从最后这么一个影片里面的情形,我们能看出来,他们不是不知道自己有问题,所以当摄像机对准他们的时候,连车门都来不及关就跑了。但问题是影片里面提出来了,17年的时间一直说要加强治理,但是17年,我们片子里面也说用一个比较严酷的事实,境况没有改变,您觉得什么原因?因为我们片子里面还提供了两个数据,40%罚款上交财政,60%还返还给自己了,还有一个运管站40工作人员,21个人由罚款来养的,您觉得这个数字支撑不支撑这个问题的解释?

  王磊:

  这个数字非常说明问题,为什么17年公路“三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利益,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他们为了个人利益或者是单位的私利违背法律的规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而且这是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样一个设置,罚款是一个手段,罚款并不是目的。

  比方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么超载的车罚了钱了仍然超载,它的这种安全行驶没有得到保障,所以这个不是法律。法律所要追求的是行驶的安全,所以那么罚款只是一个手段。当然我们可以看出来,他们这些罚款也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因为法律上规定,罚没款必须进入国库,收支两条线。当然这里面我们也看出来相关的执法机关和财政部门他们之间也有一些共同违法的情节。

  主持人:

  刚才咱们提到数字,罚款上交财政之后,然后财政再返还60%,这是违背法律的。

  王磊:

  这是违背法律的,因为收支两条线,你的预算、办公经费跟罚没款是两回事。

  主持人:

  从影片里我们知道,这段数字的提供是在一种非正常情况下拍摄的,换句话说是偷拍下来的。如果我们普通人想知道这样一个事实的话,如果不通过偷拍这种方式,还有没有其它的渠道可以知道我的罚款去哪儿了?

  王磊:

  我想这需要现在的行政执法机关、政府部门、相关财政预算部门,应该更透明、更阳光,把这些罚款的数额、它的去向应该公诸于众,让社会民众、广大司机能够监督相关的政府部门。

  主持人:

  公开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刚才还说到一个,运管站里面40个人,有20多个人靠罚款在养,这种境况有可能改变吗?因为我们看到过去的十几年似乎没有什么变化。

  王磊:

  这个我想显然是不能靠罚款来养着工作人员,因为国家的预算是政府有规定的,可以有其他的一些经费,但是不能用罚款来养,因为罚款必须要上交财政,不能留着自己养一些编外的超员的工作人员,如果说超编的话,可以不雇佣编外一些人员,如果说确实要用,那么可以按照国法律规定一些程序申请一些编制等等。

  主持人:

  另外记者在采访调查的过程当中发现,想知道这么多年涉及到罚款到底有多少,结果征询相关中央部门的意见的时候,他们说这是地方财政管,对目前的这种地方财政在管罚款的这种现状,您怎么看?

  王磊:

  那么罚款嘛,那当然都是每一级的政府部门,而且我们大量的一线的执法处罚都是在地方。所以它的罚没款当然都进了地方的财政,因为基层直接面临着行政管理的第一线,所以这是也有它的现成的合理性,关键就是对这个罚款,我们法律上规定的这一些目的、程序,这些要件怎么能够保证得到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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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页 (来源:CCTV-新闻)

(责任编辑:UN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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