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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诉讼最久车祸案:单一车祸致死案审理20年定谳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年05月17日11:14
徐名峰驾驶的大货车,从车祸现场可看出车毁严重程度。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徐名峰驾驶的大货车,从车祸现场可看出车毁严重程度。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5月1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市1991年间发生两辆大货车碰撞车祸,驾驶员徐名峰死亡,另一肇事司机白通生历次审判获判有罪、无罪的都有,虽然本案最重只判8个月,却一路诉讼近20年,最后才依“速审法”无罪定谳,民事则还在持续,近日内更一审将宣判。这件创台湾司法史上诉讼最久的车祸案,已使被害人一家陷入长年悲苦,被告则赴美依亲多年。

  据报道,本案发生于1991年9月13日,榕泰通运44岁司机白通生驾驶大货车,沿基隆市明德二路往五堵方向行驶,行经六堵加油站附近弯道,被控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驶来的东亚运输大货车发生碰撞,两司机皆受伤,其中对向的货车司机徐名峰不治身亡。基隆地检署侦查认定,两车撞击点在徐名峰的车道上,1992年3月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白通生起诉,求刑2年。

  1992年6月到2009年间,基隆地院、台湾“高等法院”及更一审都判白通生8月徒刑,更二审则认定白通无过失,改判无罪。除了更五审又曾判决白通生8月徒刑外,其余台“高院”更三、更四、更六、更七、更八审均维持白通生无罪。

  到了更九审,合议庭认定全案是徐名峰跨越双黄线逆向驶来,白通生紧急煞车将方向盘往左打,此时徐名峰已回到自己车道才致两车碰撞,认定白通生无过失。去年11月25日判白通生无罪,随即以适用“速审法”第八条规定,判白通生无罪定谳。缠讼长达19年多,创下单一车祸案审理最久的司法纪录,也是车祸案被认定适用“速审法”的首例。

  刑事更九审判决定谳后,去年12月再重启本案民事由更一审审理,因此,若要等到民事诉讼三审定谳,全案势必审逾20年。

  徐家委任律师苏友辰质疑,“速审法”只重视“速结”案件,只照顾刑事案被告,法律公平性在那里?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北分会主任委员陈淑贞律师也质疑“速审法”“很有问题”,“速审法”完全没提到被害人的正义,只为方便法官清理旧案而立法。

  台司法机构官员林俊益则认为,“速审法”成效已慢慢浮现,积极面可要求法官不拖案,消极面对久悬未结案件,可给与当事人救济机会或减刑。

  台“高检署”检察官何明桢认为,本案仍有疑点待厘清,他原本打算上诉,无奈法官已依“速审法”定谳。白通生的委任律师朱正刚认为,已厘清白通生没有过失,已无上诉必要。

  “从丈夫车祸过世的那一天起,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撑过来的。”徐名峰妻子吴绢说,这20年她期盼真相到来,没想到盼到一个依“速审法”判肇事司机无罪定谳的结果。至于还在诉讼的民事部分,先前一审判决白通生与榕泰通运应赔偿209万元新台币,委任律师苏友辰代表徐家表示,徐家多年来承受极大痛苦与折磨,更一审判决结果若对徐家不利,一定会上诉。

  至于白通生,因车祸案有了案底,丢掉赖以维生的驾驶工作,早几年也是勉强打零工,后来赴美投靠开餐厅的胞弟,他的诉讼代理人陈正谦说,他不方便说明白通生离境多久,但的确已有几年,“他在台湾一直找不到像样工作,他也要谋生啊!”但即使离境,白通生一直和他有联络,万一刑事判决有罪,他相信白会回来服刑,因为业务过失致死罪并不是重罪。(中国台湾网 冯江)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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