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前,美乐径28号已经建到两层半(花都城管供图) |
强拆后,原址成了一片废墟(花都城管供图) |
羊城晚报记者 江彬 赵仲炜 林世宁
广州花都区溢盈湖畔(原蒙地卡罗山庄)违建别墅强拆事件再起波澜———其中第一栋被城管强拆的别墅美乐径28号,是退役世界蹼泳冠军陈斌的婚房。16日下午,当事人陈斌来到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质疑花都城管部门强拆违建执法不公平;而花都城管部门则称强拆合法,且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质疑1 强拆前有没有告知?
陈斌是广州花都人,退役前是蹼泳国家队的运动员。在运动生涯中,他曾四获世界冠军、三次打破世界纪录,是花都区历史上第一位打破世界纪录的运动员。他的未婚妻朱宝珍目前仍是现役国家蹼泳运动员,是五项世界纪录保持者,曾获三十多个世界冠军,被誉为“海豚公主”。
陈斌说,自己从国家队退役后,在2007年花费全部积蓄及退役费,购买了美乐径28号别墅。出于孝道,他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只写了母亲欧阳少珍的名字。陈斌告诉记者,购买别墅时,开发商称可以推倒重建。2010年,家人决定推倒重建,将新房作为婚房。7月,他把已有十几年楼龄的别墅推倒并打下地基;11月,正式开始施工。然而,当别墅被推倒后,他和家人向有关部门报建时,有关部门却称他的这栋别墅不能报建。
陈斌称,直至强拆前,一直都没接到规划部门发出的违法建设定性裁决书,因此,陈斌的母亲认为强拆程序存在瑕疵。因为在强拆之前,她和家人都没有收到强拆通知书。在她提供的《查处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中,当事人签收栏写的是“拒签”。陈斌和其母亲称,“可以去查我们的电话记录,我们从来就未被告知这样的事情,哪里来的‘拒签’”?
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广州市花都城管分局执法科科长罗伟贤调出文件及照片,坚称强拆合法。“去年7月23日,我们见到该栋别墅被全部推倒,随即向业主欧阳少珍发出《询问通知书》,要求她到别墅所属的狮岭执法中队接受调查。8月22日,发出要求业主限期自拆的告知书。9月11日,发出强拆通知书。”罗伟贤介绍,当时适逢亚运,出于维稳考虑,并未强拆,“直至今年1月27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时,违建别墅已建到两层半”。
对于陈斌表示城管没有告知就进行强拆的说法,罗伟贤取出照片说:“法定的告知方式一共有4种,公告告知、直接告知、邮递告知以及留置告知。我们每次在现场留置通知书,都有见证人。在1月27日,我们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实施断水断电措施时,与施工人员还争辩一番。施工人员是你们请的,怎么可能没有告知你们?”
质疑2 城管如何认定违建?
陈斌质疑,狮岭城管中队是否有权力认定“修建自己的房子属违法行为”:“我及家人从修建动工开始,从未收到有关部门的认定为违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又没有法院发出强制执行的通知,狮岭城管中队拆我房子的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程序。”
花都城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反映的“加固修缮”是拆除原有房屋,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广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等建设工程,必须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构成违法建设。美乐径28号的业主是欧阳少珍,即当事人陈斌的母亲,是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原建筑物进行改建、新建,构成违法建设。
而当事人所持有的房产证,只能证明其原有房屋合法,但不能证明其拆旧建新行为合法。此外,花都城管分局称,已按法定程序,对房地产权证上的业主欧阳少珍送达了相关执法文书,陈斌不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实施者,城管执法部门无法定义务对其送达相关执法文书。
质疑 3 强拆是否有选择性?
面对媒体记者,陈斌反复强调:“小区有43宗建筑被认定违建,为什么只有我们两家别墅完全推倒?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何在?”
针对陈斌关于选择性执法的质疑,罗伟贤解释,称对方在收到限期自拆的告知书后仍顶风违建,所以执行强拆。罗伟贤还给出执法时间表:“整个小区,一共43宗违建,其中7宗是推倒重建的,目前已强拆2宗,其余5宗已申请自拆。自拆需要时间,我们初步定于7月5日。届时业主还没完成自拆的,我们就去强拆。而搭建的15宗,已全部完成自拆;扩建和加建的21宗,已有3宗被强拆,1宗自拆。”城管部门会先组织这部分业主进行自拆,逾期不自拆的,“我们将依法处理”。
罗伟贤介绍,未处理的17宗扩建和加建违建,全部发生在2010年以前。罗伟贤说:“广州关于违建的法律法规,这几年不断完善,但法律只有后溯性,没有前追性。”据其介绍,2010年5月1日,广州市出台关于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规定城管部门对于违建进行强拆的权力。
罗伟贤认为,在去年发出《询问通知书》时,陈斌一家还没正式起建。“如果你们能来进行咨询,我们可以给出合法建设的意见。”罗伟贤说,“你应该到规划、建设部门,按原来的规划申请原址复建。只要资料齐全,相关部门很可能批准你们重建的。即便是现在,你还可以备齐资料去申请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