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花溪一疯狂男子,因爱生恨,一周内将两名与自己有暧昧关系的女子杀死。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一周内发现两名女尸
2010年5月31日,在花溪青岩镇杨梅村附近的一条小河沟内发现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通过法医检查发现,女子是被人掐住咽喉窒息而死。花溪警方立即成立“5.31”命案专案组展开调查。
据法医推断,受害者死亡时间是在5月23日下午18点左右。花溪警方从安顺警方得到消息,证实了受害者姓刘,26岁,离异,有一个3岁的孩子,一直在贵阳打工。死前已有半个多月没有和家里联系了,而且打电话也打不通,于是家属到当地警方报案,才证实刘某遇害。
6月1日,小河警方接到报案,在小河辖区内又有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子被抛尸在一条小河沟内,身上的伤痕与在青岩受害的刘某极为相似,都是被掐住喉咙窒息而死。经证实,第二名受害者姓魏,25岁,曾在贵阳某酒吧打工。
两女被同一男子杀害
警方从刘某一朋友口中得知,5月23日,刘某与一名姓许的男子出去之后就再没有音讯。得到这一重要线索,民警立即展开对许某的调查,发现许某与两名受害者都曾有过感情纠葛,而且在两名受害者遇害的时候,许某都不能提出不在场的证明。警方了解到,许某曾与二人都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经查明,2010年5月23日晚23时许,被告人许绍荣因感情纠葛与受害人刘某发生矛盾,双方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许绍荣在其租来的面包车上扼住刘某的脖子致其死亡。事后,许绍荣驾车将刘某尸体拉到贵阳花溪区青岩镇扬梅村大寨一组村口,用剪刀将尸体腹部剪开后,丢入附近一小河中。经鉴定:刘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入水。2010年5月28日下午15时许,许绍荣又因感情纠葛与受害人魏某发生矛盾,双方在争执过程中,许绍荣在其租来的面包车上扼住魏某脖子致其死亡。当晚23时许,许绍荣驾车将魏某尸体拉到贵阳市小河区附官村,用镰刀将尸体腹部划开后,丢入附近的一小河中。
都是暧昧惹的祸
昨日,个子不高的许绍荣坐上了被告席。法庭上,许绍荣讲述了他的感情纠葛。第一受害人刘某曾与他是同学,他曾经追求过刘某,刘某结婚后,一直与他保持联系,并称婚姻不幸福,说如果许绍荣愿意等,她离婚后会与许绍荣在一起。从认识刘某至今已经10年,刘某离婚也几年了,但是她后来又找了别的男朋友。许绍荣内心十分怨恨。5月23日,许绍荣打电话约见刘某,发现她与另外一名男子在一起。许绍荣谎称有些私密的事情要找刘某。许绍荣开车将她诱骗至花溪青岩某处,要求和刘某在一起,遭到拒绝后,突起杀念,将她掐死在车上,为了不留下犯罪证据,将刘某衣服脱光,抛尸河中。
另外一名受害者魏某,是许绍荣在一次朋友的婚宴上认识的。后来觉得魏某年轻漂亮就与之保持暧昧关系。当许绍荣杀了刘某后,很惊慌,正好魏某打电话约见他,告诉许绍荣最近手头有点紧,想借点钱周转。见面后,许绍荣认为魏某是为了钱与他在一起,恼羞成怒,怨恨又一次爆发,将魏某掐死,并用同样的手法抛尸。
两家家属索赔共42万
在最后陈述阶段,许绍荣当庭向两名被害者家属下跪,遭到被害者家属一阵痛骂,在法警的控制下,庭审才得以继续。
在休庭阶段,记者了解到,两名被害者家属向被告索赔共计42万。被害者刘某的家属告诉记者,现在一个3岁的小女孩就这么失去了母亲,非常可怜。他们强烈要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死刑,另一方家属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贵州都市报 记者 李昊)
作者:李昊 (来源:金黔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