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5月1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17日公布,对于香港立法会地方选区和新设的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议员辞职或因其它情况而出缺的议席,建议由上次换届选举中,获最大余数得票候选人名单的首名未当选候选人填补,以此作为替补安排。
林瑞麟当日对传媒表示,建议的替补机制符合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制度,亦能反映选民在上次换届选举中所表达的整体意愿。
他指,如辞任议员所属的名单在扣除当选议员的选票基数后,仍获最大余数得票,则该名单中的首名未当选候选人可填补出缺的议席;如候选人已去世,或已丧失资格,或无意出任议员,则在获得第2最大余数得票的名单上首名未当选候选人即告可替补空缺,以此类推。
他指,替补安排适用于《立法会条例》第15条及《基本法》第79条所订明立法会议席出缺的情况,包括辞职、去世、丧失议员资格等,确保出现空缺的不同情况,可按照同一套安排去处理。但替补安排不适用于传统功能界别。
报道称,建议的替补安排,会在修订《立法会条例》后在2012年10月1日第5届立法会任期开始时实施。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