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今日披露,公司5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部门对公司副董事长汤建华违反证券法规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汤建华在2009年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用其亲属的证券账户于2009年7月1日买入“兰生股份”股票25500股,2009年7月6日全部卖出,盈利16086.23元,该行为已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处以3万以上60万以下的罚款。中国证监会遂依据上述规定,决定对汤建华处以10万元罚款。(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