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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户籍家庭享首套房优惠须证明家乡无房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18日15:19

  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非广州户籍家庭如果没有户籍所在地住房套数证明,将不能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省内、省外的非广州户籍家庭。

  据悉,现在广州市十区中除了萝岗区,其他区都要求省外家庭回乡办证明,才能获首套房契税优惠。这意味着,省外家庭在广州购首套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住房套数证明,以证明家乡没有住房,才能获得房价1%的契税优惠;如果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办证明后才能获得房价1.5%的契税优惠;否则,即使在广州购买的是唯一自住房,也只能按房价3%缴契税。

  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住房套数证明并不能提前办好。买家首先办理交易过户,然后填写《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契税窗口出具证明,让买家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办住房套数证明。外地夫妻购房,如果两人户口在不同的户籍地,夫妻双方都得回自己家乡办住房套数证明。(赵燕华)

  作者:赵燕华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UN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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