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辽东半岛最南端旅顺老铁山脚下郭家村命名的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曾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并分别于1979年和2008年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这个距今四五千年的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已惨遭灭顶之灾,有数千平方米的遗址被夷为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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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所在山头被挖掘机挖至数米深
记者16日在现场采访时看到,挖掘机、铲车已经将郭家村遗址所在山头挖至数米深的岩石层,并将山顶推平,整个遗址的顶部破坏殆尽,在被挖开的断层中,大块的火烧土暴露在挖掘出的断崖上。而施工区域距离文物标志碑的最近点只有三四十米。
据记者现场目测并经文物保护志愿者证实,被推平的遗址长约100米,宽四五十米,总共四五千平方米。而在被推平的山头下方,仍有推土机在工作,并建有部分建筑。
辽宁师范大学博物馆学系主任刘俊勇说:“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仅存的上层(龙山文化时期)遗址几乎完全被破坏了,从而使这一遗址遭到灭顶之灾,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这将使有关学术研究受到重大影响和阻滞。”
据大连文物保护志愿者王德亮介绍,他们是于4月30日发现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被破坏的,当时施工已经有五六天。他们当天就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大连市旅顺口区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琳称,5月3日,他们已经向施工单位下令停止施工。记者在现场看到,文物部门用绳子将被毁区域围起来,挂上了“文物保护重地!未经政府批准禁止入内!”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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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推脱不知遗址,村里称不清楚保护范围
据调查,在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处施工的企业为大连绿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总经理王成宝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确实不知道有这个遗址。”
记者接着又采访了牧羊城村党总支书记刘作洪。他说:“我知道有这么个郭家村遗址,但是不知道这个遗址还延伸到我们村。”他说,王成宝是2009年与村里签订了90亩地的承包土地合同,并一次性交了40万元,要在上面建设大樱桃园、花卉园和蓝莓园,是从事类似农家乐的农业采摘旅游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然而,据了解,这一项目并未经过省市政府批准,文物行政部门事发前对于这个项目的施工也不知情。
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兴涛解释说,街道过去曾经多次进行过文物保护方面的教育,说不知道这个遗址是不应该的。但是,由于这个遗址位于郭家村和牧羊城村的交界处,遗址又是地下文物,在现场并没有保护的范围界限,可能是牧羊城村对遗址地域界限有点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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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护标志,政府也没有发挥保护作用
刘俊勇曾经于1973年参加过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试掘,并且是1976年和1977年两次发掘的参与者之一。
据他介绍,这个遗址既是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以及红山文化等多种文化的一个交会点,又是中原文化向东北及东北亚辐射的纽带、桥梁和中转站。它不仅在东北地区非常罕见,而且在东北亚也很有影响,日本、朝鲜、韩国、俄罗斯远东地区对其都很重视。
郭家村遗址1979年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3月23日,辽宁省政府专门下发11号文件,公布了包括郭家村遗址在内的5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郭家村遗址保护范围为250米见方,即62500平方米。
王琳称,截至目前,区政府并没有接到省政府的保护经费和由省政府制作的遗址保护标志碑。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刘俊勇分析认为,郭家村遗址尽管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已30多年,却至今没有设立刻有保护范围的保护标志,而当地政府也没有真正发挥保护组织的作用,这是致使遗址遭受灭顶之灾的根源。
实际上,除了郭家村遗址之外,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一些地方的古代文物、遗址、遗迹正在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乃至消失。大连几位文物保护志愿者近几年对大连市区内22处被列入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史前遗址调查时发现,有20处史前遗址受到破坏,其中有6处遗址已经消失。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