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5月20日电 (记者查文晔 陈斌华)台湾法务部门“调查局”原局长叶盛茂被控泄密一案20日在台北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以隐匿公文、泄密等罪判处叶盛茂6年徒刑,其中泄密部分判处2年半徒刑,必须入狱服刑。叶盛茂成为台湾首个因案入监的“调查局长”。
台湾检方指控,叶盛茂于2008年间将陈水扁家族疑涉洗钱情资隐匿,并交给时任台湾当局领导人的陈水扁;他还将检调部门就花莲县三栈矿场土石外运案发动搜索一事,告知遭调查的当事人、民进党民意代表柯建铭。
台湾高等法院20日就此作出二审判决,就泄密给陈水扁部分以隐匿公文罪判处叶3年9个月徒刑、泄密给柯建铭部分以泄密罪判处叶2年半徒刑,泄密部分判刑定谳。
此外,台湾高院合议庭表示,一审法院认定叶盛茂在2006年12月间,将陈水扁妻舅吴景茂以陈水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为受益人,在海外开立信托账户的情资当面交给陈水扁,但此部分案情未经检方起诉,高等法院现将此部分退由检方侦办。
作者:查文晔 陈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