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试行任前公示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现将李红民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李红民,女,彝族,1959年6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武定县委常委、县妇联主席、县委副书记,南华县委书记,楚雄州委常委、秘书长,中国农业银行机构同业部副总经理(挂职)等职。现任中共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长(主持州政府工作)。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州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党务和政府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强。任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长以来,积极参与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的调研、决策和实施工作。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注重统筹规划和制度建设,推动分管工作。组织推进“两基”攻坚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和校舍安全工程,促进了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制定《楚雄州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形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模式,健全完善了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增强。主持州政府工作以来,在州委领导下,善于着眼全局、谋划长远,抓中心、带全面,推进州政府各项工作落实。
从2011年5月24日起至2011年6月1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650228,联系电话:0871-12380。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4日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