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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药集团总裁身陷贪腐 本系名校博士颇受重用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1年05月24日15:01
晚报制图 刘京
晚报制图 刘京


  晚报记者 周柏伊 报道

  收受贿赂1204万元、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05万元……拥有博士学位,刚过不惑之年,原本前途一片光明的原上药集团总裁吴建文,昨天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对于检控机关的指控,吴建文总体上表示认罪。庭审还将延续两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青年骨干中途落马

  现年42岁的吴建文,原是上药集团一手培养出来的中青年人才干部,颇受重用,前途看好。资料显示,吴建文生于196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化学专业,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凭着自身过硬的业务素质,20年间,吴建文从一名科研人员逐步上升到国有控股企业的总经理。

  自1991年加入上药集团后,他曾先后担任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医药集团副总裁,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党委书记,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底升任上药集团总裁。

  在新先锋期间,他带领公司一路从上海医药行业中仅列十五名左右、在盈亏边缘艰难跋涉的企业,到销售额一举超过中美上海施贵宝和上海强生等知名跨国制药公司、成为上海乃至华东地区最大的抗生素制药企业。

  为此,吴建文还当选过“上海十大青年经济人物”,还曾被选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同时期担任副会长的还有江南春、李彦宏、黎瑞刚等优秀中青年企业家。

  吴建文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攻读MBA时,其同一届的同学中包括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上海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叶明忠、上海市虹口区区长俞北华等人,都是年轻有为的干部。如今,他的同学都已各自担当重任,而他却中途折戟。

  吴建文最后一次在媒体上的公开露面为2009年9月,此后再无消息。 2010年8月4日,他被证实因涉嫌违纪被批捕。同时,其在上药集团担任的所有职务也被免除,包括其浦东新区人大代表资格。

  总体认罪但有异议

  检方对吴建文的指控分为四节,分别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隐瞒境外存款等事实。公诉机关认为,吴建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4万余元人民币、5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侵吞公款500万元;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至今仍有1485万元未归还,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港币110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吴建文所犯受贿罪应从重处罚。

  在昨天的法庭上,吴建文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语调平缓、思路清楚。旁听人员中有几位是吴建文的家人,沪上知名刑辩律师翟建担任他的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吴建文总体表示认罪,但也对检方的一些说法提出异议。

  对于被指控的贪污部分,他认为本人没拿过一分钱;挪用公款方面,他“没有收受过个人好处”;而隐瞒境外存款更没有刻意隐瞒,他以为这是合法收入。对于检方问及的一些金额,他多次表示“记不得了,以书证为准”。

  【罪状一 受贿】

  检方首先就受贿事实对吴建文进行了询问。检方指出,2000年至2010年间,吴建文利用担任新亚药业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前妻刘晓卉(另案处理)索取、收受贿赂共计1200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

  吴建文的首笔受贿与某装修基建公司的郭某相关。 2000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当时吴建文担任新亚药业公司总经理,公司正在招投标新亚药业大厦的装修公司。在吴建文 “帮助”下,郭某接下该项目。郭某则利用过节拜年的机会送上20万元现金。在吴建文购买了永业公寓后,销售人员提出可购买车位,吴在无意中提到此事,郭某立即表示帮其付12.8万元。此后,吴建文称自己在无意间透露周末要去打高尔夫球,使用公车不太方便。郭某立即“接翎子”,花费60万元购买了一部丰田越野车送给吴建文。

  检方指出,涉案的12名行贿人,全都在业务上与吴建文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而吴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五花八门,包括有代买停车位、支付房款、借款不还、帮忙装修、购车代步、过节礼金等。

  【罪状二 贪污】

  检方指控吴建文的第二节是贪污事实。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吴建文利用担任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和新亚药业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指使时任上海新亚逸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胡珺 (另案处理)等人,在新亚逸馥股权转让过程中,采用签订准备在央视投放“泡腾片”的虚假广告合同、开具虚假发票、伪造财务凭证、设立虚假账目等手段,将500万元公款转至外单位后套取现金侵吞。

  对此,吴认为整个行为都是公司的决策,虽然从中他给过一些个人意见,但没有从中得过一分钱。

  【罪状三 挪用公款】

  检方指控吴建文的第三节是挪用公款事实。 2006年5月至8月,吴建文利用担任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和新亚药业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公款3355万余元,尚有1485万余元未能归还。

  关于这一节,故事颇有些曲折。2006年5月,时任上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总裁和新亚药业董事长的吴建文,经人介绍认识了陆某。陆拿着数本房产证找到吴,希望其借200万帮忙应应急。看着对方手中的硬资产,吴认为200万完全在可控范围,很爽快就答应了,由公司直接划账到了陆某公司,而陆某也在随后不久就如数还了钱。

  在接下来的3个多月时间里,陆某又先后多次从吴处得到借款,数额也由几百万上升到了上千万。其中一笔1200万元迟迟不见归还。吴建文事后发现,原来陆某因涉嫌诈骗在浙江台州被警方拘留。

  此时吴建文没想到报案,而是综合考虑后,认为陆还有还款能力,于是又与朋友合资600万将陆 “捞”了出来。陆某出来后就将140万现金作为利息交到了吴的手中。但让吴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陆某再次被上海警方抓了起来,同样是因涉嫌诈骗。

  检方指控认为,在2006年5月至8月间,吴建文擅自挪用公款达3355万余元,至今尚有1485万余元未能归还。

  【罪状四 隐瞒境外存款】

  另外,检方还指控吴建文存在隐瞒境外存款情况。

  2002年至2003年期间,吴建文分别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运筹”理财账户并存入港币10万余元,在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开设托管账户并存入港币100万元,均未按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

  截至去年12月30日,上述账户尚有存款港币6万余元以及市值港币265万余元的股票。

  对此,吴建文的解释是,受朋友影响,想炒港股才开的户,自己在这方面意识不强,当时认为用的是自己的钱,觉得没有关系,并没有刻意隐瞒。

  庭审还将持续两天。法庭将择日宣判。本报将对此案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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