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名模林志玲的抗税风波可望出现转机,台湾“财政部赋税署”增订“林志玲条款”,把模特列入表演人,今年报税已适用。依规定,收入扣掉45%后再报税,对此林志玲表示大感欣慰,表示将模特儿列为表演人是种肯定。
林志玲从伸展台跨行发展,成绩亮眼,荷包满满,却因为模特的身份,被指涉嫌逃漏税,被判应补税684万(新台币,下同),林志玲继续上诉,不过现在总算传来一个好消息。
台湾“财政部赋税署”在“2010年度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增订“林志玲条款”,明订模特也是表演人,可将收入扣掉45%后再报税。
林志玲对此表示:“总有一天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认可,也就是我们从事的,就是执行业务的工作性质,那我的身份就是演艺表演人员这样的工作。”
据悉,台湾艺人收入多,要报的税也很可观,像今年综艺圈报税大户就属综艺大哥胡瓜,去年收入7560万,算一算,要报的税就高达2946万,至于曾国城去年收入5792万,约要报税2309万。第三名的陶晶莹,虽然节目不多,但去年10支广告量进帐5680万,报税金额约2194万,成为女艺人之冠,而小S和利菁则拿下二、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