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5月27日电(银雪 叶萍 任娟)一位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男子纠集当地几名农民,摇身一变成为多家媒体的“记者”,向当地多名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敲诈勒索。记者27日从重庆忠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处邓大忠、王朝科、攀汝芝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分别获有期徒刑6年、4年6个月和3年。
想赚钱高招 农民摇身变“记者”
今年40岁的邓大忠是重庆忠县的农民,仅有小学文化。从2007年开始,邓大忠先后被《重庆法制报》万州记者站、新疆的《新早报》北京站、《中国法讯网》等媒体招聘为临时新闻工作者,但未与上述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关系合同,也未领工资,以靠拉广告、写稿以及推荐会员给报社抽取提成等为收入来源。
由于没取得国家认可的记者证,邓大忠未获得独立采访权,于是想赚大钱的邓大忠动起了歪脑筋,打算利用其多年在新闻媒介混得的人脉优势,以对相关政府机关、企业和个人进行负面报道为要胁,迫使其拿钱了事获利。
恰在这个时候,邓大忠结识了无业人员王朝科、重庆万州区某校一名普通职工攀汝芝等人,几人对此赚钱高招是一拍即合。
抓住把柄不放 假冒记者“赚大钱”
2010年3月,重庆忠县石宝镇忠诚村村民申光才找邓大忠,报料称当地青苗费补偿问题未得到解决,想通过邓大忠写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当天晚上,邓大忠连夜撰写了一篇名为《忠诚村民要不要生存》的帖子,并以申光才的名义发帖到中国民生网网站。第二天,邓大忠到忠县石宝镇忠诚村,冒充北京《新早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调查。
在此期间,邓大忠因听说忠诚村文书申羽忠(化名)叫他“歪记者”,同时认为石宝镇党委书记申孟理(化名)对其态度不好,对二人记恨在心。为了教训申孟理,邓大忠在中国民生网发了一篇题为《重庆市忠县石宝镇党委书记:只要删除稿件,"耍妹儿"算我的》稿件进行报复,并以此达到造成不良影响迫使其拿钱了事的目的。
这时,同样假冒记者的王朝科找到申羽忠联系,提出拿钱让邓大忠删除文章并写篇正面报道。迫于无奈下的申羽忠只得按邓大忠的要求,以给《中国法讯网》的会员费和宣传费的名义交给邓大忠4万元。
庭审中,邓大忠称其分得该款项的1万元,王朝科分得6000元,余款的15000元被其汇给李堂平(另案处理),让李堂平删除了《中国法讯网》、《中国民生网》上的两篇文章。其后,他又给《新早报》的李志军汇款5000元钱让其为申羽忠发表一篇正面文章。
“好事”偿甜头 连续作案敲诈勒索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份,邓大忠打着《重庆法制报》驻万州记者站记者身份,以曝光忠县石宝镇畜牧兽医站违规乱收费情况,威胁该兽医站负责人周有才。事后,周有才拿出3000元给邓做正面报道,邓大忠将获得的3000元交给《重庆法制报》驻万州记者站,从中获取750元提成。
2009年10月,邓大忠、王朝科伙同樊汝芝及傅玉明(另案处理)等人以北京《新早报》记者名义,以在《新早报》上曝光忠县新生镇香水村柑橘果园谎报种植面积立项、成立柑橘基地相威胁。香水村村支书张洪生(化名)害怕邓大忠等人将事情曝光后会对该村柑橘基地产生严重影响,被迫先后三次在邓大忠、王朝科等人的索要下给付宣传费共计人民币31000元。事后,邓大忠分得20000余元,王朝科分得10000余元。
2009年11月份,邓大忠伙同王朝科、樊汝芝打着北京《新早报》记者身份,以曝光重庆市东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多报移民名额骗取国家移民资金相威胁,迫使该公司负责人秦建华(化名)拿5万元给邓大忠等人做正面报道。事后,邓大忠将其中25000元汇给《新早报》报社,剩下的25000元邓大忠分得15000元,王朝科分得5000元,樊汝芝分得5000元。
2010年1月份,邓大忠伙同王朝科、樊汝芝及傅玉明等人再以北京《新早报》记者身份,以曝光重庆三峡民康医院工作人员将病人手弄伤的情况相威胁,迫使该医院负责人于2010年3月拿出1万元找邓大忠等人在《新早报》上做正面宣传报道。
2010年11月的份,王朝科冒充《中国改革报》记者的身份,以曝光石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周某非法营运处罚过重相威胁,迫使该单位负责人拿出3000元给王朝科做所谓的正面报道。
胆大包天 行政部门再诈骗
除了敲诈勒索外,邓大忠等人还到行政机关诈骗。法院查明,2009年7月份,王朝科冒充北京《新早报》记者,找到重庆忠县市政园林局局长李德林(化名),要求其拿钱做创卫的宣传报道,后王朝科、邓大忠一起到该单位收集了宣传资料,由樊汝芝写出《攻坚创卫,初战告捷》的宣传稿件,发到尚未复刊、亦没有对外发行的北京《新早报》社,邓大忠收取该单位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邓大忠、王朝科、攀汝芝3人行为构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且敲诈勒索巧数额巨大,诈骗数额较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