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绍兴5月28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邵法轩)浙江绍兴法院对“老赖”执法,其子开宝马逼停法院警车暴力抗拒执行。近日,此案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开宝马的张骆威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2005年2月,诸暨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伯仁支付原告楼全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代偿款26000元,并由张伯仁负担诉讼费113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张伯仁长期借故外出,去向不明。
今年初以来,浙江绍兴市两级法院系统启动了“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针对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债务能力,却钻法律空子或与法院执行干警玩“躲猫猫”,想方设法规避执行的老赖,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1月31日,诸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张伯仁已回家过年。法院执行局迅速派出三位执行干警赶赴其家中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
当法院警车途经诸暨市山下湖镇与江藻镇交界地段时,一辆宝马轿车突然加速驶至警车前方,并横转车头拦截警车,警车驾驶员为避免事故紧急制动并靠向路边。
逼停警车后,“宝马”驾驶员脱去外套跑向警车,拍打车门狂呼乱叫。法院干警迅速下车劝阻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对方正在执行公务,但此人非但不听劝阻,还出手推搡击打执行干警,引起大量群众聚集围观。
为防止事态扩大,法院干警立即拨打110报警,“宝马”驾驶员随后弃车逃离现场。
经查,拦截警车并击打法院干警者系被执行人张伯仁之子张骆威,慑于压力,张骆威于2月10日下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