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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某看守所女警指使在押人员打死女嫌犯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05月31日06:58
位于渭南城区近郊的临渭区看守所
位于渭南城区近郊的临渭区看守所

  5月27日,记者接到读者提供新闻线索,称5月中旬,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一女民警在家吵架后,到看守所指使在押嫌犯将一名42岁的女嫌犯杜会茜活活打死,该女民警目前已被刑拘,又被取保回家,当地“现封锁消息,四处公关”。

  接到线索后,记者前往渭南调查核实。

  事件 公安局政委:女嫌犯被打死

  5月28日,记者在渭南市殡仪馆了解到,10多天前,殡仪馆接到看守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看守所一名在押嫌犯在渭南市中心医院死亡,要求将该嫌犯送往殡仪馆火化。但殡仪馆嫌“看守所送来的死者容易出问题,家属可能会过来闹事”,因此没有接收该死者。

  渭南市中心医院太平间负责人证实,5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临渭区看守所将一名女嫌犯送到医院急诊室,该嫌犯很快死亡,尸体被送到太平间。

  记者在当地了解到,临渭区看守所位于渭南城区近郊,当地人习惯称之为“渭南看守所”。该看守所由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管辖,目前有540多名在押人员,是渭南地区最大的看守所。

  5月28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政委张来宝向记者证实,临渭区看守所确实发生了民警指使在押人员将一名被羁押的女性嫌犯打死的事件。他告诉记者,被打死的受害者“本来就有点儿病”,但看守所“在管理上也有一些漏洞”。

  张来宝同时告诉记者,关于此案的案发时间与经过、涉案民警和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等,“我现在都不好跟你提供,请你理解”。他表示,如果想了解该案的情况,“请通过正规渠道”,但目前渭南市公安局“还没有关于本案的信息发布渠道”。

  当地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此案在渭南公安系统几乎人人皆知,并在内部引起震动,但公安机关并没有对外发布此案的信息,当地媒体也没有任何报道。

  求证 涉案民警事前曾与家人争吵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马栋向记者证实,5月10日20时左右,在管教民警身处值班岗位的情况下,临渭区看守所的确发生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事件,涉案民警随即被立案侦查。当日21:30左右,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事件报告。第二天一早,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急派两名工作人员进驻看守所,指导驻所检察室开展工作,并立即侦办此案。

  据马栋介绍,死亡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名叫杜会茜,女性,42岁,因涉嫌在临渭农村贩毒,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并于5月5日被送往临渭区看守所羁押。杜会茜的丈夫涉嫌与她共同作案,也被羁押在临渭区看守所。

  马栋告诉记者,杜会茜被羁押在313号监室,该监室约有20名在押女性犯罪嫌疑人。负责管理该监室的管教民警叫王银巧,女性,约28岁,系看守所正式干警。5月10日,正是在王银巧当班的时间段内,发生了杜会茜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上述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杜会茜非正常死亡的情节:当天,王银巧本来请假在家,因为杜会茜在看守所里“闹腾”,王银巧回到看守所。王当天刚好与家人发生争吵,回到看守所后,情绪不稳定,指挥其他在押女性人员殴打杜会茜,后来杜被送医院不治而亡。

  据参与调查此事的民警透露,杜会茜死亡后,渭南市检察院、警务督察、各级公安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前后两次对杜会茜进行尸检,发现其右侧肋骨被打后骨折,骨头穿破肺部导致其死亡。事发后,因杜会茜的丈夫在押,其他亲属要求第三方对其死因进行调查。随后,西京医院、西安交大附属医院的专家们,在渭南市中心医院太平间对杜会茜的死因进行了二次鉴定。

  调查 313号监室存在相虐现象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临渭区看守所313号监室存在在押人员相互虐待的现象,管教民警王银巧也存在虐待在押人员的行为,王此次被立案侦查的原因正是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

  此前,临渭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之间相互虐待的情况曾见诸报端。据2010年8月14日出版的《西安晚报》报道,2010年1月17日,临渭区看守所发生一起数名在押人员殴打同监室一名在押人员,致其重伤的事件。

  5月28日下午,为了核实案发的细节,记者要求查看临渭区看守所在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并请检察机关协调。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负责人表示,负责保管录像的工作人员周末不上班,看不了录像。

  马栋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在公安和检察系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均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当即成立专案组对王银巧立案侦查,后来“王银巧因怀孕在身,不符合羁押条件”,目前被取保候审。此外,除王银巧外,目前还没有其他人被立案侦查。

  处理 看守所所长被停职

  5月13日,王银巧被渭南市检察院带走调查并被刑拘,王银巧被立案侦查是因涉嫌虐待在押人员。目前王银巧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回家。

  据知情民警透露,此事引起了公安部、陕西省公安厅、渭南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陕西省公安厅为此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临渭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在会上作了检查。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临渭区看守所采访,临渭分局一名夏姓领导表示,民警王银巧等被采取刑事措施都是真实的。但案件具体情况,渭南市公安局正在草拟通报,需今日才向社会公布。

  另据可靠消息,看守所所长王某已被停职。

  近年来,我国看守所系统屡屡曝出在押嫌犯非正常死亡事件,“躲猫猫死”“喝水死”“洗澡死”“噩梦死”等极端事件引发了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此类事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看守所的管理秩序进行了大力度的检查整顿。

  2009年5月15日,渭南市召开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暨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牢头狱霸”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201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曾表示,在看守所的都是未决犯,在罪名并非一定成立的情况下,出现意外死亡,肯定是不能允许的。2010年3月,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在公安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综合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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