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昨天是台湾卫生主管部门执行终止塑化剂食品行动首日,各地方自凌晨起兵分多路清查全台884家卖场,首日查核上万件商品,178家业者不符规定被要求限期改善,不合格比率约2成,至少开出9张罚单。有民众到卖场只见空货架、买不到东西,抱怨说,当局若从源头管制塑化剂,就不会变成吃、用、喝的全被污染,还危害下一代。
台“卫生署”昨起针对运动饮料、果汁、果酱╱浆类、茶饮、胶╱锭╱粉状食品共5大类食品稽查通路,业者需提供切结书表明非使用宾汉或昱伸起云剂的安全证明,或提出经合格实验室检验确定不含六种塑化剂的安全证明,才可上架贩卖。
新北市卫生局人员昨清查82家卖场及超商,其中9家因未提出合格食品检验证明,各遭处3万元罚锾。家乐福板桥府中店架上的三多食品未提供安全证明,最早被开出罚单,三重及中和莱尔富贩卖的饮品也因没证明而被开单。
高雄市卫生局昨稽核110家,要求15家无法提出安全证明的业者改善,其中家乐福鼎山店仅将货架上部分运动饮料以厚纸板或保丽龙遮蔽,未下架,也被要求改善。
台中市卫生局稽查18家业者、84项商品,其中康宝果酱类产品因提不出证明书遭下架。
台北市卫生局稽查296家卖场、超商,其中3000多件无法提出安全证明而下架,并针对3家业者开立限期改善通知单。
有量贩业者忙过头,把不该下架的商品也下架,货架空荡一片,让购物民众傻眼。彰化县一家百货卖场将未提供证明的架上商品,直接以纸版和报纸等盖住,并写上“暂不出售,请勿拿取”等,但卫生局人员稽查后,仍要求下架。
台湾岛内塑化剂问题严重,台当局将火速修法重罚,并加强塑化剂管制措施。台卫生署昨提出“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未来食品检出塑化物等毒物,最高可罚1000万元新台币,刑责也提高到5年。台“环保署环境卫生及毒物管理处处长”林建辉表示,昨已公告将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从“每月记录、每年申报”,改为“每日记录、每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