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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经营者价格垄断行为需重点关注和查处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6月01日15:31

  中新网6月1日电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近日举行的反价格垄断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从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执法的实际情况看,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是需要重点关注和查处的对象。

  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竞争总司在北京联合举办反价格垄断国际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聚焦价格垄断协议”。与会各方主要就当前各国在制止价格垄断协议方面的立法、执法情况及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国家发展改革委彭森副主任和欧盟竞争总司马德洛副总司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彭森副主任在致辞时指出,中国《反垄断法》实施近三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反价格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出台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配套规章;二是查处了一批价格垄断案件;三是切实增强了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了相关国际交流合作。

  彭森副主任表示,价格垄断协议对自由、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最为明显,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从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执法的实际情况看,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是需要重点关注和查处的对象。

  彭森副主任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高度重视与世界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希望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开展互访等多种形式,不断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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