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太原6月3日消息(记者徐江帆)从现在起,太原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所有酒店、餐饮单位和食堂,用了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店内公示,并公示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餐饮许可。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用了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店内公示,做到公开承诺餐饮安全;并公示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对于提供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品的酒店和餐饮饭店,除了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外,还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太原市食药监局还要求,食品添加剂采购必须专店购买,进货必须专账记录,贮存必须专区存放,使用必须专器称量,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作者:徐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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