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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跨国公司在中国有三大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6月05日23:20
  中新网宁波6月5日电(记者 何蒋勇)4日上午,第四届中国开放论坛在宁波镇海九龙湖开幕。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有三大作用。第一、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第二、它是中国制度转型的催化剂;第三、它是中国和平发展的一个同盟军。

  据了解,最近十年中国的外资有了大发展,加入世贸那一年中国引进外资约为400多亿美元,到2010年已经达到1057亿美元。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表示,前两年有一个质疑,那就是以前中国引进外资是要引进技术、资金、管理,因为那时说中国双缺口,缺外汇和缺投资资金,现在中国不差钱,外汇不但不缺,反而太多了,因此就有人认为可以不需要继续利用外资,甚至认为利用外资,让外国人分享中国的利益,有点“亏”。

  “如果回顾这三十年,我们感觉在外资问题上,下一步要进一步开放的话,必须转变观念。”王志乐此前调查发现,跨国公司在1992年以来,特别是2001年中国入世以后,在中国的战略、观念都发生了重大调整。其中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它们从跨国公司变成了全球公司。

  据介绍,全球公司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在海外的经营业务超过它在国内的总量。王志乐分析,全球化刚刚大起步之前,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比例一般40%左右,但到了最近,这个数字已经上升为60%左右。“全球化到了这样一个和平发展的新时代,我们对跨国公司的看法应该有一种新的认识。它已经不再是帝国主义侵略工具,而是在和平与发展新时代全球化的推动力量,而且也是我们这些发展中国家可以建立的一个利益共同体。”

  基于这样一个基本观点,王志乐表示,跨国公司在中国有三大作用。第一、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这点大家都认识到,它创造就业、创造GDP、创造利润等等;第二、它是中国制度转型的催化剂。事实上,很多产业过去没有现在有了;第三、它是中国和平发展的一个同盟军。现在中国要想在全球和平崛起,也得有自己的统一战线,跨国公司恰恰是可以发挥作用的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力量。

  发挥好这三个作用,就能意识到在未来中国不但不能停止利用外资,还要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王志乐建议,对于像宁波这样民营企业大规模存在的地方,跟现代的全球公司合作,对民企的崛起,特别是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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