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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基本法”7月1日实施 理事会可任免校长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1年06月09日05:31
  作为国内高等教育的“试验田”,南方科大承担着“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特殊任务。被誉为是南科大“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昨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公布,并将于7月1日实施。在“充分放权”和“鼓励创新”的原则下,《办法》对南科大的权责、治理结构、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和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在南科大的改革创新有法可依。将一所高校的管理制度写入法规,在我国内地尚属首例。

  南科大如何体现“去行政化”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朱清时校长此前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理事会治理、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进《办法》总则。

  理事会作为南科大的决策机构,职权包括聘任或解聘校长、审定预决算、审批发展规划和人事制度等。在学生的培养方式上,《办法》规定,南科大学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并特别提出要突出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据《深圳特区报》

  延伸阅读:南科大无一人参加高考 朱清时称下周将重新开课

  教改热议:专家称不放权南科大改革困难 最好发挥立法作用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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