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赵艳红)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从2011年5月26日至2012年6月,北京警方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全力抓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
自5月26日“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已抓获各类网上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192名,敦促21名自首,取得了战役的开门红。此次“清网行动”,要实现“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量力争下降50%左右;历年网上在逃人员、命案在逃人员的抓捕率明显上升;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化水平、全警追逃破案能力大幅提高,进而带动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
专项行动将按照四个阶段开展:一是清理推进阶段(2011年6月至8月),全面核实数据,排查摸底,大力推进“清网行动”;二是重点攻坚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针对重点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加大督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与集中缉捕行动。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3月),围绕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安保强化追逃态势,多策并举扩大追逃战果;四是全力冲刺阶段(2012年4月至6月),坚决打赢“清网行动”专项战役,完成既定目标。
在专项行动中各警种、各单位将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网上在逃人员数据进行清理,排查梳理线索,逐一建档,并将每个网上在逃人员的抓捕责任具体到人,逐人督办,全程督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手段,运用公安业务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批量对比,将业务系统与在逃系统对接实现实时比对,利用各种工作信息扩大发现在逃人员藏匿线索,在打击时空上延伸追逃触角。还将组织专业抓捕小组,对重点在逃人员进行挂帐督办,逐一开展专项缉捕行动。同时,充分利用协作机制,组织力量到在逃人员流出地开展追逃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督查部门将开展两级督导,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在逃人员抓捕工作的跟踪督办,对违反工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为充分发动群众,北京市公安局决定在“清网行动”专项工作期间向全社会征集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设立举报电话:“110” 追逃专席、举报邮箱bjqwxdjb@bjgaj.gov.cn,建立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涉嫌命案、涉爆、涉枪、涉毒、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疑难信访案件等民愤大、危害严重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一经查实抓获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
2、举报重大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一经查实抓获,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3、举报一般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一经查实抓获,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同时警方还将印制《致负案在逃人员家属公开信》,积极敦促在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依据法律从宽进行处理。并将会同法院、检察院共同发布公告,敦促在逃人员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作者:赵艳红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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