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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年半侵公款160万购奢侈品 称中大奖就还钱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06月11日01:03
  路易威登、爱马仕、GUCCI……每周不是去广州就是去美美购物的小纱(化名),不买到“手发软”不肯停手。羡慕小纱家境好的同事们,谁也不会想到,这些买奢侈品的钱,都是小纱从单位“拿”来的。

  小纱是湖南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31岁,个子不高。同事们只知道她很文静,但就是这个平时文静的女人,却在担任会计的1年半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资金160多万元。

  6月7日,长沙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杨波 长沙报道

  同事怀疑她有“购物癖”

  小纱是2003年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的,长沙人,作为会计室的主办会计,算是个小领导。

  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小纱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所经手的客户购车款和汽车维修款予以侵吞,共计侵吞18笔客户购车款和1笔汽车维修款,金额共计1616730元。

  昨日,记者来到小纱曾经工作的公司。公司销售经理屈湘梅介绍,“小纱几乎每周都会去美美,要不就乘高铁去广州购物,同事都怀疑她有购物癖。”

  “我曾经和她还有其他同事一起去过几次酒吧。”公司工会主席徐志刚回忆,“我觉得我都不认识她了,酒吧里她像换了一个人。”据徐说,平时在公司工作的小纱很文静,与同事关系也不错,可是一到酒吧,她就变得“豪爽了”,有时邻座的人和她说上几句话,她就对服务生讲“他们喝的都算在我账上。”每次泡吧的花费都在5000元以上,每个月至少去五六次。

  “钱是我拿的,也是打算还的”

  2009年底,公司在年底查账时终于发现了账务漏洞,公司找小纱谈话,谈话录像显示,小纱当时神色自然,对自己侵占公款的行为也供认不讳,她还很不在乎地说:“钱是我拿的,我也是打算还的,你们给我时间,别催,十年二十年也好,我都会还。说不定哪天我中了大奖,不就一下子还上了。”

  公司当时要求小纱停职,半年内归还全部款项,“小纱并没有还钱,不得已我们只好报案。”徐志刚说,2010年12月的一天上午9点多,他与民警一起到小纱家中,正遇到送孩子上学回来的小纱,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小纱的脸一下子吓得惨白。

  “十台手机嵌入墙里做装饰”

  因为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徐志刚配合公安机关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处理,至今他对在小纱家的所见所闻仍难以忘记。“我们在她家发现5个名牌包包,价值都在1万至6万元之间。手机21个,价值2000元到8000元之间,其中11个平时用,还有10个竟镶在她家的一面墙里当作装饰。同时,我们还搜出40多件上衣,60多条裤子,其中大部分都是没有穿过的,标牌都还在。”

  小纱这样挥金如土侵占公司财产,公司的亏空却在一年半以后才发现,面对这些,公司也承认在财务管理上有缺陷,让小纱有机可乘。

  “我最喜欢购物,每次都要买得提不动了才会罢休。”小纱在公安机关交代,她从公司陆陆续续拿了很多次钱,到最后连自己都不记得一共拿了多少。

  因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今年6月7日,小纱被长沙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同时,法院责令小纱继续赔偿公司损失614730元。

  目前,公司已打算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而据徐志刚了解,“小纱也已提起了上诉”。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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