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桂林6月11日电(记者张克庆、通讯员刘青)6月11日上午,桂林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
全州“6.7”爆炸事故原因及相关情况。
6月10日,经过公安机关4天的现场勘查检验和调查论证,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的全州“6.7”爆炸事故原因已经查明,事故是由房主非法储存私制火药意外引发爆炸所致。
2011年6月7日6点02分,全州县安和乡安和街4号一烟花爆竹销售点所在楼房发生爆炸,导致该楼房主朱某和其妻肖某、儿媳黄某及邻居蒋某死亡,另外三名邻居受伤,部分房屋损毁。
爆炸发生后,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君、市长李志刚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采取最有力的措施抢救伤员,尽快查明爆炸原因,妥善安置房屋受损群众的生活,做好各项处置工作,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副市长、公安局长黄济贤立即率领市公安、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亲自坐镇指挥救援。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委托公安厅刘政豪副厅长也于事发当日率领刑侦、治安技术专家赶赴全州指导爆炸原因调查认定工作。经过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合调查组4天紧张工作,刑事技术和爆破专家反复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现已查明,爆炸事故系房主朱某非法储存私制火药意外引发爆炸所致。
目前,全州县政府对受伤群众的救治和对房屋受损群众的安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UN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