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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某历史建筑被拆 职能部门称工程尚未获批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2011年06月13日07:43
  曾一智

  《李兆麟与冯仲云秘密接头点天泰栈被夷为平地》一文见报后,笔者接到许多哈尔滨市民的电话、短信及网上留言,对这处珍贵的建筑因经济利益被拆除表示强烈愤慨。从今年3月起刚刚开始负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筑的执法监督的哈市行政执法部门,却称以拆除者的图纸为准。

  市民将报道递交相关领导

  几位热心市民几年来一直在为建立李兆麟将军纪念馆、遇害地标志牌、铜像等事奔走呼吁,看到本报的报道十分气愤。针对他们的建议,哈尔滨市委领导责成哈尔滨市党史研究室领导接待,6月9日恰是接待的日子,他们与市党史研究室领导见面时展示了本报报道,呼吁保护哈尔滨市现存革命遗址,他们的意见得到了重视。

  中华巴洛克工程没有审批手续

  笔者自相关职能部门获悉,中华巴洛克二期工程尚未取得审批手续。笔者在6月9日上午拨通哈尔滨市规划执法监察管理局电话,本想向该局举报,但得到的回答是:今年3月,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及保护建筑的执法监管权限已经移交各区行政执法局。市规划执法监察管理局的执法权限只限于批后监管,也就是说,只有获得正式审批手续的工程项目才归该局执法监管。

  执法人员竟不知保护条例

  6月9日,笔者拨通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话,他们迅速转交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靖宇地区分局办理。当天下午,笔者按照市行政执法局的指点直接与靖宇地区分局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答复:他们(指中华巴洛克二期工程指挥部)的图纸上哪座建筑该保留,哪座建筑该拆都有明确的规定。笔者大惑不解,忙问:“他们的图纸有什么法律效力?这是去年公布的保护建筑,你应该拿着《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去问责。”并针对执法权限加以说明。对方却说:“你说的太专业了,我解答不了。”笔者再次要求以《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依据执法后,对方疑惑地重复:“《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笔者追问:“你不知道有《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如何去执法?那是你们的法律依据啊!”对方拿对讲机与他人沟通后回答:“这个问题答复不了你。”然后挂断电话。

  执法部门变化之忧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的规划执法监察管理大队曾单独设立名城保护科,管理全市历史文化名城执法监督工作。市民可以直接打电话向他们举报,他们总是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平日里还有沿街巡查,发现违法破坏保护建筑的事件可以及时得到处理。2009年建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执法监察管理局后,取消了名城保护科,将权限分摊到管理各区的处室,市民不能再直接举报,必须通过12319转办。如今又将权限分转给行政执法局,而这个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显然不是太熟悉业务,让笔者不禁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担忧。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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