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月14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13日通报2011年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这4类饮料产品质量总体情况较好。
此次娃哈哈集团下属共有18家分公司24批次产品被抽查,涉及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其中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葡萄汁饮品因菌落总数超标被判定不合格(霉菌、酵母、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均未检出),其余分公司及产品全部合格。
对此,记者了解到,娃哈哈集团在得知抽查结果的第一时间,已立即责成山西分公司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召回,对召回产品进行了自检并委托第三方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复检,结果均合格。
声明称,对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发生的事件集团总部深表遗憾,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娃哈哈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产品全面及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高质量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与媒体的监督。
附:娃哈哈集团公司声明全文
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关于国检中心抽检情况的说明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工作人员于2011年3月31日至我司抽取了批号为20110330的500ml娃哈哈晶莹葡萄果汁饮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5月6日收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报告单编号为No国CCS1104022-01),判定我司该样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超标,属于一般不合格;标准为≤100cfu/ml;检测结果为230cfu/ml;判定依据:GB 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CCGF 120.4-2010《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收到国检中心的《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结果通知单》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紧急会议,从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储存、成品检验及出库等各个环节,对可能会导致产品抽检指标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采取了以下紧急措施:
根据销售台帐跟踪到国检中心抽检该批次果汁产品发往了山西市场的三家经销商,立即向三家经销商发了《产品召回通知单》,并马上到经销商现场召回了该批次的产品,并在周边终端市场回购了同批次的产品。同时集团公司质监部派质检工程师会同我司质检科对收回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全面检测,共抽检了500余瓶次,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全部合格。集团公司质监部还对该批次及相关批次的果汁留样产品进行了60余瓶次的各项指标检测,检验结果均合格;自查的同时抽取了该批次的果汁产品,委托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进行微生物指标专项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通过本次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情况,给我们质量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集团公司质监部亦派人帮助我司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我司亦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心更好地抓好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高质量的产品。同时,我们亦殷切希望国家能在抽样检验时能将每批次产品多抽一点样品,一部分进行检验,一部分进行封存,并允许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与申诉,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可将封存的同批号产品再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检。
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UN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