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近期,南方部分省区旱涝急转,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6月14日,中央财政紧急拨付特大防汛补助费1.5亿元,支持湖北、湖南、江西、贵州、安徽、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区)做好防汛抢险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截至目前,2011年中央财政已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28.72亿元,其中:特大抗旱补助费24.6亿元,特大防汛补助费2.12亿元,应急度汛项目资金2亿元。
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责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防汛抢险救灾资金投入。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落实和增加防汛物资储备。加大对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全力支持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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