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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客搬家遭遇小区保安扣留 要求开包搜查行李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6月15日01:52
 

物业公司保安给杨小姐开具的放行条。
物业公司保安给杨小姐开具的放行条。


  新快报记者 陈强 肖斌 邓叶娟

  租住的房子到期,准备搬家到另一小区的杨小姐遇到一件令她很烦恼的事。因时间不是很赶加上新租住的地方不是太远,杨小姐没有叫物流车,只是自己每次搬一部分,可她每次搬家竟然都被楼下的小区保安拦截,声称要其开包检查过后方能离开。杨小姐第一次忍住让保安将三包行李搜了个遍。第二次搬时,同一个保安又要搜查,杨小姐对保安搜查的权力提出异议,竟被小区物业安保主管扣人又扣物,无奈杨小姐只能报警,警方赶到后,保安未打开行李就让杨小姐离开了。近日杨小姐向本报爆料叙述了上述遭遇。

  事情经过

  保安拦截并开包检查行李

  租住在中山市东区朗晴假日第四期9楼的杨小姐近日租约到期准备搬到另一小区居住,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次搬家时她即被“自家”楼下保安拦住,声称公司规定,凡是携带大件行李离开的人都需要打开行李,经过检查后方可离开。“我当时正有事要忙,怕耽误时间便没多跟保安周旋,于是便看着保安将三个包都打开查了个遍,里面都是我的衣服,其实我当时心里就感到很尴尬、委屈与无奈。”

  保安队长将事主和行李扣住

  据杨小姐回忆,两日后她又一次前往朗晴假日收拾剩下的行李。这次又是相同的保安,上电梯前杨小姐已提前与保安打过招呼说要搬家,没想到搬行李下来时,保安又要进行开包检查,杨小姐对他提出质疑。“他有什么权利打开我的包检查,我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杨小姐向记者表示,她已在该小区住了很久,不是第一次见过该保安。“相信他也认识我,难道我每月交物管费就是为了让他们来搜查我吗?”杨小姐当即提出要该保安人员提供其物业公司相关搜查规定。该保安随即叫来其保安队长,双方争执不下,保安队长竟将杨小姐和行李扣住,不允许其离开。“我当时要求和能够出具物业公司相关搜查规定的负责人交谈,如果物业公司确有相关搜查的明文规定,我愿意再次接受开包检查,但是保安队长却说有本事你自己去找,我觉得他根本不是来解决问题的。”杨小姐向记者解释说。

  事态升级

  事主报警房东赶到才脱身

  随后该楼盘物业——新龙基物业公司陈姓安保主管亦来到现场,杨小姐再次要求其出示物业公司相关搜查规定,该安保主管却称没有。现场保安表示,这是我们保安部门规定的,你觉得我们违法了可以报警。杨小姐提出可以带保安上楼,自己用钥匙打开房门以确认身份,但保安坚持要开包开箱检查。杨小姐觉得这属于私人物品,保安并无权力强制要求其打开箱包进行检查,杨小姐随即报警。在等待民警到来的过程中,安保主管一直敦促现场两名保安“看住她”,不让杨小姐离开他们的视线。据杨小姐回忆,当时两名保安一直死死围着她和她的行李,寸步不离。

  民警赶到后,杨小姐向民警反映了当时的情况,民警了解情况后表示,“保安私自扣人和行李是肯定不对的”。安保主管称,他们既没有扣押杨小姐的行李,也没有限制她离开,只是为了了解情况。保安队长此时也称,只是要了解清楚杨小姐的身份,“这也是为了大家好”。杨小姐听后表示,既然物业公司有规定,当住户提出质疑时,应该有权要求查看物业公司相关规定。如果保安觉得谁有问题,便可随意要求住客打开行李检查,那住客还存不存在应有的权利?争论还在继续中,此时房东应邀赶到现场,杨小姐才得以顺利离开。现场民警表示,如果杨小姐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前往朗晴假日辖区库充派出所报案。此时,安保主管竟指着杨小姐说:“求求你去派出所告我吧,你一定要去”。但杨小姐上前要求记下其工作牌号时,安保主管马上将工作牌取下放入口袋,并表示杨小姐是在侵犯他的权利。

  租客反映

  认为保安搜查行李不妥

  记者在朗晴假日采访到了事发当天自称和杨小姐有相同遭遇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租客。她回忆道,当时自己看到两名保安似乎和当事人杨小姐在争论什么,正当她要离开时,保安也上前要求她打开行李接受检查。“我并不是行李箱,只是我的背包是两用的,有一个拉杆可以拖着,就像现在学生的书包一样。但是样子也是女士的小背包,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也要检查,不知道保安所谓的大件行李开箱检查是怎么界定。”该租客表示,迫于无奈,她也是被开包检查后才离开的。

  随后,记者随机走访了住在朗晴假日的部分租客,租客们认为,无论出于什么考虑,保安搜查行李的行为还是欠妥。租客王小姐表示,“保安搜查总是给人感觉不舒服的,大的电器、家具都是可以看得见的,那么装在包里的肯定就是衣服啊,私人物品啊,虽说没什么,但谁愿意自己的衣服被人翻来翻去的。”租客陈先生表示,“我以前租的地方也有保安,并不会要求开箱检查,小区一样管理得很好。我觉得这是管理方式的问题,不是说来人必查你的小区就会有多安全,只能说明这样的小区物业管理严格,反而反映出小区物业连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而住在5楼的一名租客则表示,“我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主要是保安处事的方式不妥当,物业保安素质有待提高。哪天如果我也被开包检查也同样会质疑,但是只要双方解释清楚,有理有据,我肯定会配合。”

  各方声音

  安保主管:没有强行扣留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朗晴假日采访了与杨小姐发生冲突的安保主管陈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并没有强行扣留杨小姐和其物品。杨小姐作为租客搬离东西,必须有放行条保安处才会放行,否则要等业主确认才会被放行。他并不是见到警方赶到就没检查东西让杨小姐离开,而是警方赶到同时恰好业主也赶到,是业主说可以让杨小姐离开。此外,自己也并没有对杨小姐说“求你去派出所告我”之类话,而是说“你有权利报警”。

  朗晴假日物业公司:箱子是要打开检查的

  记者采访了朗晴假日物业广东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蔡小虹经理,她说公司的流程规定,搬运行李要提前到物业管理处开具放行条,或者出示业主证。如果是租客,我们要和业主确认身份,发放给对方物资出入放行单,填写完放行单,签名确认后,对方凭此条给门岗保安过目才可以顺利“出关”,放行条则交给门岗保安,其再交由保安主管汇总,物管中心不会打开其箱子。在物资出入放行单上,记者看到内容有物品名称、数量、验证、放行人签字,服务中心意见等条目。针对记者质疑放行单上的“验证”怎么个验证法,蔡经理说如果是箱子,他们是要打开箱子检查的,要核实和发行单上填写是否一致。

  其他物业公司:是否开箱检查各有说法

  针对此事件,记者走访多个小区物管时发现,稍具规模的小区都有放行条一说,多数物管表示不要求租客开箱检查,少数物管说有必要打开箱子检查登记。

  “不认识的住户搬运东西没有放行条,我们一定会拦住的,责令其去物管中心开放行条。”新世界花园的门岗保安说。凯宏物业新世界花园物管中心主任刘杰也告诉记者,搬家之前必须开放行条,肉眼能看得见的大件物品登记,看不见的箱子为了替业主负责,他们会视其箱子体量要求打开箱子检查登记。

  业内人士中正物业总经理黄加红表示,他们代理的多家小区都有这样的流程,首先要先和业主联络,告知租客搬家的事宜,经业主确认并同意搬走的行李物品,做好登记,并让业主和租客在放行条上签名。放行条的格式上有房号、物品名称、数量,然后有业主和租客的签名。如果租客私自搬行李走,没有放行条他们会给予阻拦。

  律师观点

  保安强行检查箱子 扣人扣物无法律依据

  广东卓正律师事务所王振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说:“保安强行检查箱子、扣人扣物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小区的保安,只是维持秩序的,搜查是公安的权力。”另有律师表态说,这个行规就是对法律的践踏,与法律规定严重冲突。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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